各位前辈好,帮朋友代问,先谢过前辈们。
状况如下:
朋友是机关约聘雇人员,一年一聘。
朋友因精神疾病突然生活无法自理,无法上班几周后,意识清醒时想清楚了,为了避免影响
但因为没事病休假了,回诊时因为状况不佳,也未请医生继续开休养证明。
目前开始被记旷职。
此外,人事告知他需于今起五天内离职。
但朋友状况确实不佳,离职盖章的繁杂手续更让他不敢出门。
朋友确定这辈子不会再待公门。
朋友也不差这多出来几周的薪水。
朋友工作很单纯,交接可以线上1小时内交办完成。
请教问题一:
朋友若因病,无法五天内离职,而是两周后离职,机关合法状况可以有什么作为?
请教问题二:
旷职会有什么影响?
请假问题三:
他的太太或是朋友可以帮忙跑离职证明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