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当事人A
A是被告 案件正在地方法院审理中
A被告有一位二等亲的家人B是显赫的官员
在A的案件审理期间
地方法院的院长C派了某位法官D去拜访B
虽然谈论的是政策宣导的公事
但言谈中法官D却代为表达院长C对官员B的崇拜之情
就算C、D都不是承审A案件的法官
可是C、D却对A的官员亲属B逢迎谄媚
请问这样是否涉及程序外接触禁止之类的规定?
或是否会影响民众观感 进而影响司法机关的信誉?
作者:
woocream (台中小旋风)
2021-10-08 17:21:000
作者:
eno4022 (eno)
2021-10-08 18:31:00程序法,关键字,声请回避不过你这不可能算可声请回避事由,想太多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祷)
2021-10-08 18:34:00你要先证明C和D有试图影响承审法官的判决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08 19:14:00法律版已经贴过了
判决书才是重点!符合论理经验法则于自由心证下的判决,观感就好!乱搞一通就算没接触,观感能有多好?
就算没有被告存在,如果有新闻报导逢迎谄媚的事情,民众还不电爆你!
法院各个法官都马各自为政,又没什么隶属关系,然后你发文前有没有看版规?这错版了吧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1-10-09 05:44:00
????????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21-10-09 10:17:00洗文洗文到这里?
作者:
asjimmy (jimmy)
2021-10-10 07:00:00法院有什么公信力?在公啥小!?观感上能吃逆!?讲点实际的,懂?
作者:
jjer (CCC~)
2021-10-12 12:41:00司法不需要信誉,司法独立,他说他是神他就是神。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1-10-12 12:46:00讲得不明不白 连记者都不会想理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21-10-12 19:20:00公信力是个屁,现在法院谈的是强制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