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谈] 年改释宪是不是太早提了

楼主: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9-02 14:18:27
小弟论文刚好是写这块的,今年通过口试准备申请补训了,看到这主题刚好回一下
年改三号解释其实最大的谬误之处,其实就在于将军公教的退休金视作社会福利
原因只是因为旧制和新制国家负担部分的财源来自税收,和社会救助或津贴相似
但其实退休金和社会保险年金一样,在各国都被视为当事人所赚来的权利
而非国家单方提供的恩惠,其中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当事人是否有先为对待给付
在德国的公法上财产权概念下,这个要件被称为“自己给付”
自己给付最典型的方式就是“缴费”,例如社会保险的保费或退休基金提拨
而保费既然是源自于当事人提供劳务所获取的报酬
因此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是把为实现雇主对劳工照顾义务所分担的保费
也视为当事人自己给付的一部份,而这部分也是雇主应该负担的劳动成本
而另外针对未缴费的旧制恩给制部分,联邦宪法法院在1999年的史塔西特殊养老金案中
也承认未缴费而是以服劳务的方式换取的退休金,也符合自己给付的性质而受财产权保障
因此德国公务员在现在依然是恩给制,但并不妨碍其退休金是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而该三号解释中运用的“层级化财产权保障”的概念
实际上是源自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981年删除待业期间给予社会保险年金薪点的判决
其以个人关联性和社会关联性区分年金给付保障强度
也就是以相关给付是源自于当事人事先的给付(缴费、服务)
或是基于社会连带理念下以税收支应所给予的福利(例如国民年金中之最低保障年金)
来决定违宪审查密度的高低,以及对于立法形成自由的尊重程度
个人关联性强者,应该受到财产权高度保障,应采较为严格的审查标准
反之,社会关联性强者,立法者具有较高的形成空间,应该采较宽松之审查标准
在这个违宪审查密度的标准选择模型下,照理说军公教人员的退休金无论是旧制或新制
都是当事人透过提供服务和缴费赚取来的权利,个人关联性强,应该给予高度的保障
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进行违宪审查
但在该三号解释中,大法官多数意见却用了很奇怪的理解方式
把旧制恩给制和新制国家负担部分,视为基于社会连带理念而给予的社会福利
认为其具有较强的社会关联性,而选择宽松审查标准,给予立法者广泛的形成空间
原因只因为财源源自于税收,完全忽略了国家同时身兼军公教人员的雇主这个身分
而许院长真的在理解上有错误吗?看看他在683号解释的意见书
只能说许宗力老师1.0和2.0的改版改的真的满大的
另外一个点是服公职权应该受到的制度性保障的问题
为了证明483和605号解释所称的服公职权制度性保障
可以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基本法第33条第4、5项作相同解释
透过常业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则对立法者的形成空间构成限制
花了100多页在论证,同时还涉及行政学等问题,这边就不细讲了
主要就是服公职权制度性保障下所生的“赡养原则”
要求国家对于公务员提供终身照顾,其中要求国家对于公务员和劳工之照顾水准
应维持结构性差异,也就是公务员的现职和退休待遇应普遍高于劳工
而目前退抚法第37、38条附表三设定的最高40年替代率62.5%是否高于劳工呢
毕竟劳工的所得差异甚大,不好评估,
但如果以劳保年金最高投保薪资第17级45901而言,按照部分的学者估算
含劳退不自提6%之下,投保薪资第17级以下的劳工退休后的劳保+劳退替代率约在65.66%
已经有所疑虑,大概只差在劳退新制是DC,风险由劳工承担,而退抚是DB,风险国家承担
而且.......这边不说年改会提出的立法资料根本有误
林万亿委员主张OECD各国的公共年金所得替代率大多维持在50%至60%
即可享有舒适的退休生活,因此公务员最高40年62.5% 35年60% 公务员可享有适当的生活
但.......年改会援用的是OECD的Pension at a Glance(OECD网站可免费下载)
这份资料主要是针对“劳工”或“私部门受雇者”
针对公务员(Civil Service)部分,OECD通常是另以SIGMA paper之类做成专题
而这边其实就被吴陈镮大法官给打脸了
吴大法官在他的意见书中援用了OECD Pensions Outlook 2016(这个要付钱买)的图表
可以发现除了少数高福利的国家外,各国公务人员的退休待遇普遍是高于劳工的
也就是年改会、行政院的修法根据的根本是错误的立法资料
这在违宪审查上其实是很容易遭到非难的,不过大法官多数意见似乎完全没有对此讨论
比较严重的大概就是违宪审查标准选择和调降所得替代率部分
其余的还有延长计算基准采计期间之类的
廖义男前大法官其实也提出了日后做成“补充解释”的可能
所以年改争议真的尘埃落定了吗?其实还有得吵,尤其是接下来换劳工得面临年改了
这三号解释的错误会不会延续到劳保改革,就很有意思了
作者: tiefu (888)   2021-09-02 14:23:00
作者: jolin311145 (I love Yoona)   2021-09-02 14:40:00
作者: weijacky5168 (weijacky5168)   2021-09-02 14:40:00
没办法,这批大法官就是屈从党意。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9-02 15:00:00
推 有条有理 逻辑缜密 推
作者: skywinner   2021-09-02 15:00:00
你是不是以为他们不懂?他们是懂 只是昧著良心 他们以前说别人是装睡的叫不醒 他们自己才是装死的救不活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9-02 15:01:00
大法官们的学历摊开来其实很漂亮我也不认为他们不懂这个道理只是他们选择从另外一个角度切入解释有种先射箭再画靶的意味学界学者 比如庄国荣老师是慕尼黑的法学博士他当然能读得懂德国的原文判决等资料
作者: skywinner   2021-09-02 15:04:00
大法官不会不懂啦 只是有人昧著良心 有人担心成为被舆论强力攻击而随波逐流 但是这样的改革 在道理上跟法理上都有问题 通常会埋下不好的后遗症 就全民一起承受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9-02 15:06:00
也不能说是屈从党意,而应该说是理念不同法律见解不一致刚读法律的人总会觉得法律有一致的准绳,有高度的安定性等等,但在法律实务界打滚过的人,就知道越高层次的法律见解的歧异可能越大,所以比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与任命都要非常慎重,真的影响非常巨大。
作者: ea9715234 (鸡蓉玉米汤)   2021-09-02 15:19:00
专业推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1-09-02 15:24:00
"公务员的现职和退休待遇应普遍高于劳工"没道理啊"现职"还有点说服力,"退休"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9-02 15:29:00
年改会就是选择性筛选资料出来骗大家而已,大法官反正立下了标竿,劳保年改你他妈就给我照着操作
作者: acezero (艾斯零)   2021-09-02 15:56:00
没有脊梁骨的大法官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2 16:00:00
专业推
作者: TKCH (啥?)   2021-09-02 16:09:00
时空背景不同啦,整天只想着维持形象。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2 16:10:00
可见大法官提名人选应该是有“超前部署”,不然不会大法官会议还没实质讨论,就已经有“共识”(by 汤德宗大法官不同意见书)
作者: sean3378   2021-09-02 16:18:00
你以为他们真的不懂吗 ㄏㄏㄏ放心等到劳工就会换一种说词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9-02 16:52:00
劳工是某人心中最软的一块
作者: frailty   2021-09-02 16:53:00
专业推!
作者: noitaidar (诺伊)   2021-09-02 17:06:00
只能推了QAQ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21-09-02 17:37:00
原PO当心阿 实话讲太多小心被鬼隐 专业推 先备份能采计高台湾价值判例的有甲说 乙说 胡说 党说 党说的算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2 17:45:00
赖功德表示:……
作者: wantin1122 (尪仔飘)   2021-09-02 17:48:00
专业推
作者: joesong   2021-09-02 17:51:00
贵为大法官之尊,却宁违心迎合上意,国家的悲哀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2 17:57:00
现在的公务员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权益”逐渐修法比照劳工,“义务”或“限制”却又以“公益”之名完全不松绑(禁止兼职、经营商业、组织工会、劳动三权及言论自由限制),早就失衡。黄昭元大法官还在释字第785号的意见书提到告别“特别权力关系”,整个黑人问号?
作者: Leechihung (噗)   2021-09-02 18:00:00
大法官不就是高级法匠而已吗?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2 18:02:00
大法官大概只差没说“不爽不要干”…
作者: c902112 (鸭子呱呱叫)   2021-09-02 18:59:00
政府就是在规避作为雇主的责任人家劳工的退休金6%可是雇主全额提拨
作者: ksxo (aa)   2021-09-02 19:52:00
心中早有定见吧 先射箭再画靶
作者: ryvius28 (玄之梦想者)   2021-09-02 20:10:00
宁愿给我劳退 我也不要退抚劳退劳工一毛不用缴就大胜了更何况 劳保>>公保
作者: skytank (蔺冻最 屌雅没)   2021-09-02 20:36:00
你以为他们不懂,其实他们只是故意在装蒜而已法律只是政治的延伸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21-09-02 20:44:00
原本以为法治国下是法大于权,然而终究是权大于法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2 21:01:00
因为法律是有权力的人制定及解释的法;对岸也讲“依法行政”,但“法”怎么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方法1条第2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作者: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21-09-02 22:21:00
就是屈从党意啦 汤法官不同意见里面都写的很明白了在那个氛围下有一种一定要过的氛围里面一堆后遗症 还留下可以继续砍的可能性有本事同样标准套劳保 笑死
作者: kkb512sk (James)   2021-09-02 22:30:00
那强制加班费做国旅额度限制使用也违宪吧?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21-09-03 00:07:00
就民进党们硬凹而已啊
作者: s90011 (只要有争议,大声就搞定)   2021-09-03 00:58:00
大法官也是人家养的不听蔡英文的蔡英文提名他干嘛ㄏ
作者: laliga (飞天松鼠)   2021-09-03 06:44:00
有工作才有退休金而且依年资提升,这绝对不是津贴但我的想法是要砍可以,但政府必需穷尽其照顾员工的手段例如dcdb的差别,那年改为什么不提供不砍退休金但只能领到85岁的方案?或是调整比例85岁前砍多少,剩下的85后给予最低生活所需。然后让退休人员自己去选择。毕竟很多一生为国身体健康不佳根本不太可能活到85岁,或是财产足够不需要领到死的,要给他们选择的机会,而不是一刀砍。对于现职来说就跟原po讲的一样,要的就只是一个保障而已,也就是退休替代率不管怎么砍不得低于劳工的保证。当初有这个保证就不会有一堆人离职的事情了。但某党就是要操作族群,以得票率换取政府机关长期运作稳定及效率,可叹哪!国民党也真的废,公正的评论公务员退休福利应优于广大劳工以利机关稳定,这样就会掉票吗?不要小瞧民众的智商,两党都是在玩弄民主而已。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21-09-03 07:46:00
如果这样,那提拨费率一开始订8%到12%是不是也违宪呢??为什么同样的给付公式,缴钱的公式却不一样呢??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9-03 07:48:00
推那三号解释只是为了政治服务生出来的
作者: xier (ZWLYS3)   2021-09-03 08:02:00
服务+1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开0口0)   2021-09-03 08:43:00
要砍也要有配套吧你砍少让我们能早一点退休啊 晚点才能领没差啊
作者: en90508 (EN)   2021-09-03 09:19:00
公益大于私益就能这样蛮横,劳保也该比照办理啊!居然还挹注300亿,公务员就要被说贪心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3 10:05:00
回应原PO:年改的所得替代率是参考外国立法例后推动的,问题是公务员劳动三权怎么不参考外国立法例推动呢?国家人权委员会、大法官、公法学界及实务界怎么遇到这“劳动三权”的议题,就选择性失忆呢?还是又是那套公法学界的定海神针“公益优先原则”的说词?至于某协会就不必再提了,就只是单纯“联谊”性质而已。至于有人提到两党都在骗票的事,也难怪某艺人说台湾“民主”是个笑话,当初他讲的时候,个人很不以为然;事过境迁,觉得他讲得还真有几分道理,这大概就是所谓“时空背景不同”吧
作者: lucky69 (可以)   2021-09-03 11:02:00
只懂法律的法匠掌握最大权利就是台湾的悲哀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1-09-03 11:06:00
补偿?你认真的吗...那不过是选择(不到民间工作)的必然性,不过这版讲这个政治不正确XD
作者: laliga (飞天松鼠)   2021-09-03 11:45:00
公务员砍到比劳工差,结果就是约聘去填充那些补不满的缺,这个结果想必楼上是很赞成的~~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09-03 11:58:00
有的人当大法官前后说法就不一样立场决定是非 利益决定立场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3 12:18:00
照某s的说法,劳基法第9条之1第1项第4款根本应该删除,竞业条款也是选择的必然性,雇主何必合理补偿?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9-03 12:28:00
简单讲他们还是那句不爽不要做自己选的自己承担
作者: ryvius28 (玄之梦想者)   2021-09-03 13:20:00
年金给付跟在职缴多少也有关系 缴多当然领多退抚费率未已来确定会到15% 甚至18%年资40的话年 只有60%左右水准真的太少根本是惩罚高年资 在老年化台湾应该要奖励继续工作而非做越多的边际效益递减 这样谁还要工作到65岁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21-09-03 13:49:00
其实大家都知道 那群狗官先有结论再凹理由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脚勤)   2021-09-03 14:21:00
所以版友都不先买退抚年资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9-03 16:48:00
缴多真的没必要,还不如砍给付因为一般劳工只要看到你领比他多,他就不爽了,他哪管他只缴1000,你可能缴了3、4千,反正只要公务员领的比劳工多就是该砍
作者: TEYU21 (恣意妄为)   2021-09-03 17:23:00
你说的都对,请大家做好未来零退休金准备,台股17500,又看见了什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9-03 18:13:00
看到一群死在沙滩的航海王跟水手......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21-09-03 18:48:00
楼上别忘了我们面粉们~~~ 呜~~~
作者: mywish   2021-09-03 20:10:00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1-09-03 21:25:00
不怕 剩没多少年我就满25年先领一次退休金走人了
作者: lbmnt441 (十里烟岚)   2021-09-03 22:28:00
都说只要政府在,劳保不会倒,那还改什么?假议题罢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21-09-04 01:33:00
年改的结论就是要砍 剩下的就是大法官怎么凹而已当初就有人叫李来希那群人不要马上提释宪了 大法官几乎都是现任总统蔡提的人马 这是马扁任内从没发生过的事 结果会怎样不用想都知道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1-09-04 02:57:00
删掉无所谓 法院用显失公平 诚信原则判竞业契约无效的一大堆修法后只要给半薪的补偿就可以限制劳工的工作权 其实是倒向资方的修法结果美国某些州对于这样的契约是立法认为无效的
作者: Colitas (观察者)   2021-09-04 04:07:00
同感,明明是自己提拨的退休金,动不动就被国家削减,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直接没收,根本乱搞。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4 08:13:00
依照政府这种“共体时艰”的逻辑,推衍到极致,基于公益目的,以后公务员都应该只领基本工资,或油票粮票,或甚至反而要付钱给政府,因为能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的“荣幸”,付费做功德的概念依照现在大法官释宪实务,在比例原则的审查上,只要合于“公益目的”,几乎都合宪,手段就不必太在乎了;换言之,就是扛着“公益”的大纛,喊砍喊杀(如年金改革)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21-09-04 11:36:00
如果年改之后,领的退休金,还是超过自己给付的钱,那还算有破坏符合自己给付的性质而受财产权保障吗? 纯讨论...
作者: Changyi (绝临日月吟啸驰..)   2021-09-04 12:50:00
推认真学术文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9-04 13:01:00
不把退休金当财产权的立场,直接就跟离婚配偶对退休金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规定牴触了,这种鸟蛋立法不愧是立法院自己立的法
作者: sleepcat612 (睡猫)   2021-09-04 14:55:00
还可以更进一步讨论:如果公务员退休金不是财产权标的,强制自提退休金的法理基础在哪里?
作者: laliga (飞天松鼠)   2021-09-04 17:40:00
推专业
作者: lovelyshu (减肥是需要强迫自己的!)   2021-09-04 21:19:00
优文,推啊~~~~~
作者: TheBelmont   2021-09-04 21:33:00
这就是释字第781-783号解释最令人诟病之处,只要有正当目的(政府不想付这么多退休金),手段几乎不必考虑的,更别说是与其他职业年金相比,是否公平?政府过去财政收支是否符合财政纪律?完全不敢着墨。试想:如果苗栗县财政能充分独立自主,该县某位前县长大撒币,导致县库空虚,付不出该县公务员退休金,所以修正相关自治条例,大砍退休金,这样的情境仍然可以ㄧ切合宪,谢谢指教?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1-09-04 21:42:00
砍公务员就有票超爽的咧这些大道理大理论历史沿革难道大法官大教授都不知道吗
作者: kai286286 (kai)   2021-09-04 21:52:00
专业推
作者: carsonsai (carson)   2021-09-05 12:54:00
打击王的巨作只能推了啊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21-09-05 18:23:00
推大法杯北大打击王优质好文
作者: thehent (KK)   2021-09-05 19:21:00
many thx
作者: robbi1069 (asdf)   2021-09-06 10:37:00
其实以前我认为立法者要砍没关系只要公平合理都可接受,但一昧洗脑民粹的民众说公务员有18%这假议题造成对立,反而自己的退职金条例不一并修正才是令人不齿。
作者: laliga (飞天松鼠)   2021-09-06 10:56:00
某党网军也真的很可悲,从来拿不出前后一致具逻辑性的观点来挑战学术研究,永远只会两招:世界各国年改都族群混战、本板意识形态作祟不爽不要干。真的是可怜耶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21-09-06 16:35:00
作者: Jimmy030489 (jimmychen)   2021-09-21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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