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快讯/航警发文炫打混7年惨遭两大过免职

楼主: talenthun (我要当宇宙第一大善人)   2021-06-16 13:55:11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954408
[新闻] 快讯/警政署祭重惩!航警发文炫打混7年
惨遭两大过免职
桃园机场航警陈以伦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后,应要求替补习班撰写推荐文,内容自爆
毕业7年来每天都在打混摸鱼,不仅从未受理任何案件,且还能第一批施打AZ疫苗,引发
各界挞伐。警政署稍早发布声明,考量陈以伦行为严重影响警誉,且连续6年考绩乙等,
将陈以伦一次记二大过免职,且陈的主管也被连带追究行政责任。
警政署表示,陈以伦撰写炫耀、浮夸与工作事实不符的不当言论,经补习班刊登于社群网
站一案。经查陈员自2014年毕业后分发航空警察局服务,迄2019年,连续6年考绩评列乙
等,历任干部均考核评语不佳,工作不力。而陈员撰写炫耀、浮夸不当言论,虽属个人行
为,但对于航空警察局全体同仁每日兢兢业业维护国境安全,其浮夸不当言论,己打击基
层士气,破坏内部团结至深且巨,且遭致外界观感不佳,严重伤害警察形象。
航空警察局原拟议陈员记过一次,调整其他工作单位,再经该局考绩委员会核议后,予以
陈员一次记二大过免职;警察大学亦于今早上午10时30分召开审查会撤销其入学资格。
至于相关人员考核监督不周责任,航警局安全检查大队大队长苏茂智记过一次,调整内勤
航空保安科长;队长吴金龙记过二次改调内勤警务正。
警政署表示,除将本案列为案例教育宣导外,并要求各级主官(管)对所属同仁应严管勤
教,尤其发现工作、生活散漫,严重影响警誉,不适任现职者,应断然淘汰,尔后若未落
实考核再发生类似案件,将从重追究相关主官(管)考核监督不周责任。
心得
警察机关都嘛这样,出事了就先切割,
后来再调去更像退休单位的地方,
领警勤加给做一般行政、技术的人太多了,
有爽的也有操的喔。
作者: seed8283352 (好便宜枕头)   2021-06-16 13:57:00
叭叭 观感不佳
作者: set852064   2021-06-16 14:02:00
到局考绩委员会,流程应该没跑完还要看后续囉
作者: a3483759 (a3483759)   2021-06-16 14:14:00
警官性侵警大女实习生免职了吗
作者: ilove5072 (nothins)   2021-06-16 14:17:00
六年乙就要二大过免职的话,平常忙的半死也拿乙的菜鸟,不就更惨
作者: eternity4 (有点胖)   2021-06-16 14:18:00
所以被记过免职的原因是po文,还是连六乙呢?
作者: Balzac (巴尔札克)   2021-06-16 14:21:00
连六乙不是考绩法的免职事由吧;后续复审、行政诉讼有的跑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21-06-16 14:23:00
就算警政署硬记二大过,到公保会就被打肿脸了。完全不符比例原则,之前署长爱将还酒后驾车、中仑派出所违法删除纪录,都没二大过了。
作者: wxes9050339 (ggg)   2021-06-16 14:23:00
出新闻给不懂的看
作者: crowhits (crowhits)   2021-06-16 14:24:00
没背景的还会拿乙,我以前的同仁上班时看书,主管还支持这位上进同仁,所以没承办什么业务,还能获奖跟拿甲。但下场是过太爽考了好几年还没考上XD
作者: lu199 (masa)   2021-06-16 14:28:00
该员定会提救济申复,另如所述事实、纵有影响了局誉,也是制度问题,免职处分太重,不符比例原则,觉得最后会重新核处;且警大撤销真的依法?(要挺得住考验)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1-06-16 14:30:00
混七年的份要在行政诉讼一次还完了吗ww
作者: lu199 (masa)   2021-06-16 14:31:00
另以6年乙等为由免职也不对,记得要连二年吃大丙?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1-06-16 14:36:00
警大的撤销复试资格,只要当事人违反品操受记过处分就成就了啦w
作者: lu199 (masa)   2021-06-16 14:39:00
20楼大大受教、长知识了
作者: chouwang68 (张子房)   2021-06-16 14:39:00
警大撤销资格这部分没问题,报名简章明文清清楚楚,甚至规范到在校期间都适用。两大过免职,这就看个人要不要从实务上获取救济实战经验,另一部分是时间成本的考量。但是通常警专警大体系出来的都会乖乖吞下去,也许跟在学时教(ㄒㄧˇ)育(ㄋㄠˇ)有关?特考班的87%一定提救济跟他拼,工作都没了我还怕你。最好的实例是释字760,心态层面大概是这样。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1-06-16 14:44:00
整串看下来,队长跟大队长还比较倒楣,不能用的太乙真人出包搞到自己被记过调职当事人说自己法条都忘光,家亲给他一个在行政诉讼想起来的机会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21-06-16 14:49:00
队长不可怜,除非109年考绩甲不是这位队长给的。警大的处份没问题,因为简章都订了。但二大过免职就太超过了,完全不符比例原则,不用上法院,光是考试院这边就会把警政署脸打到肿。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21-06-16 14:56:00
说的也是 比他可恶的人都没免职了 他只是太过白目...
作者: set852064   2021-06-16 14:59:00
如果单位敢核给他6乙1甲,其实等于认同他没有打混摸鱼?
作者: Vassili242   2021-06-16 15:29:00
队长、大队长当然倒霉,哪时候主管连属下的言论自由都要去管了?
作者: parappa (~第二人生~)   2021-06-16 15:29:00
看过很混的约聘雇、职代总是能比较早考上高普考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开0口0)   2021-06-16 15:39:00
进去迟早捅出大篓子 当然直接赶走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6-16 16:07:00
劳工说自己上班很爽也应该列入劳基法不经预告解雇事由
作者: mildred19 (两岁)   2021-06-16 16:20:00
国家栽培他那么久这样就免职太浪费了吧 可以调到新北为民服务啊 嘻嘻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21-06-16 16:29:00
理由是浮夸与事实不符的言论,阿如果申诉后发现是事实勒
作者: kichikuou (鬼畜王)   2021-06-16 16:31:00
免职事由应该是严重影响警誉吧,为什么大家在纠结连六乙的事?
作者: tt6380 (simst活该被女友甩 好爽)   2021-06-16 16:38:00
只有我觉得连六乙对他很过分吗......根本在欺负人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21-06-16 16:41:00
上班摸鱼打混(他自述)连六乙有何过分?
作者: bluecup (轻风蓝月)   2021-06-16 16:41:00
行政诉讼吧!
作者: jejune (taxonomy)   2021-06-16 16:41:00
羡慕 爽单位就是不缺人
作者: chouwang68 (张子房)   2021-06-16 16:42:00
两个月出一次国,这就保底的鸭。不然其他乖乖上班的要???
作者: kichikuou (鬼畜王)   2021-06-16 16:44:00
连六乙也是自找的,长官爱死这种人了,解决每年打考绩的烦恼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21-06-16 16:47:00
如果以发文炫混处以2大过免职似乎有点夸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16 16:53:00
服务法1,5,7郭冠英都告输了......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21-06-16 16:59:00
过分?怎么觉得他还乐在其中
作者: tt6380 (simst活该被女友甩 好爽)   2021-06-16 17:13:00
Kich 唉 也是...
作者: hollowlife   2021-06-16 17:13:00
原来是6乙兽 难怪过很爽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21-06-16 17:33:00
我连2乙了 完了 瑟瑟发抖中
作者: woocream (台中小旋风)   2021-06-16 17:34:00
警政署的想法很简单啊,合法合理根本不重要,先处理与论,后续你要复审也是你家的事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1-06-16 17:36:00
大鼠连释宪都输过好几次了,(自以为)警察国家先做再说,没在care法律基本原则的啦
作者: bruce20053 (杰哥哦)   2021-06-16 17:58:00
https://i.imgur.com/oJC1ohw.jpg这个算损坏声誉妈,在这人人喊打的时代 很容易被放大镜检视
作者: Geraldton   2021-06-16 18:08:00
还要移付惩戒啊
作者: bbb1564 (禽兽大大)   2021-06-16 18:51:00
说过退休生活不行?你各位常说自己水深火热的我看也要小心了
作者: iLtz (噗~)   2021-06-16 19:10:00
我比较好奇考绩法§12,III,(5)"致严重损害...声誉"如何判定
作者: justinXD (Justin)   2021-06-16 19:13:00
这样也不行 文字狱阿
作者: iLtz (噗~)   2021-06-16 19:20:00
个人是满期待当事人去提复审,建立案例挑战人事裁罚基准
作者: jennywalk   2021-06-16 19:41:00
这样免职,我觉得蛮扯的
作者: Noobungas (蠢九龟儿子)   2021-06-16 19:46:00
一堆装病装蠢的人低调爽爽过
作者: tt6380 (simst活该被女友甩 好爽)   2021-06-16 19:48:00
对啊 装病装蠢老鸟更多 都不去检讨...
作者: starorion (星)   2021-06-16 19:59:00
拿乙也被作攻击免职的理由,考国营才是正解没吃丙,如何客观认定该员,打混摸鱼
作者: tt6380 (simst活该被女友甩 好爽)   2021-06-16 20:06:00
很多人为了拿甲 假都不敢请 还要一直拍马屁 但未必真的认真做事情 有时觉得考绩跟做人比较有关联 会讲话比较重要
作者: tristeday   2021-06-16 20:36:00
性侵的免职了吗
作者: c902112 (鸭子呱呱叫)   2021-06-16 20:45:00
尽管一堆智X还不是照拿甲
作者: tsailk (Dan)   2021-06-16 20:57:00
乙等在考绩法描述是普普通通,六年乙作为理由有点牵强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21-06-16 21:02:00
新闻认证 全台湾的人都知道这一位取得乙五羊匡称号了
作者: chouwang68 (张子房)   2021-06-16 21:16:00
军警跟其他系统不同,各有一套自己的玩法。从人事条例再订出奖惩标准,所以警察系统其实不是用公务人员考绩法来停职、免职的。而在这些规定里面,“影响警誉”这四个字有多厉害,相信待过警察体系的都很清楚。要轻轻放下可以申诫交代,要重可以加上“严重”两个字就足以记你两大过免你职,即使处分尚未确定也是先停职,所以从头到尾免职都跟鸭吃几次没关系。可能是因为考上太高兴,加上补习班来邀稿,平常就够舒服了,现在考上官校,想到毕业后有占到缺就是官,一时不小心爽到放飞自我,就老老实实的告解了。年轻人嘛,可以理解的。只是平时人和这块没好好经营,所以别人一发现破绽,当然检举啊,没弄到你至少也能恶心恶心你。不过可能检举人自己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忽略上了媒体之后,效果可能是十次方以上,于是就演变成现在这局面,变成一个活生生的案例。还是那句话,舒服要低调,外人不知道就没事。
作者: YTHsu (good luck me)   2021-06-16 21:35:00
这种人调到新北一样有本事爽爽过,只是会累了同僚。
作者: CUTTLEH (小黑琵)   2021-06-16 21:44:00
讲实话被免职,警界真的是...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21-06-16 21:45:00
大家以后别在PTT上打嘴砲了~~~小心影响到机关名誉欧 惨惨惨
作者: abcd5566 (aa)   2021-06-16 22:11:00
扯到爆
作者: core168 (临时工)   2021-06-16 22:15:00
新来的吗,乙等也是一种奖励,第二名好吗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6-16 22:29:00
补习班表示:
作者: eric6789 (gogogo)   2021-06-16 23:27:00
郭冠英也是一次两大过免职
作者: h520194 (h520194)   2021-06-16 23:36:00
虽然是真的过太爽,但免职的理由有点奇怪吧…
作者: sgs0120 (sgs0120)   2021-06-16 23:47:00
瞎爆了 但航警就真的比较没事
作者: octopuso1c (坚持下去)   2021-06-16 23:49:00
说实在的,惩处明显过当了如果这件成立,那酒驾的应该都要免职这案杀鸡敬猴,给内部人看,也给外面的看
作者: eric6789 (gogogo)   2021-06-17 00:14:00
郭冠英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6-17 02:36:00
讲白点 这人过太爽还不低调一点?
作者: horse2819 (风要飞翔)   2021-06-17 05:39:00
虽然我觉得这人也是.. 但是有严重到这样?
作者: Vassili242   2021-06-17 08:34:00
说到酒驾,之前那个酒驾还被署长弄去当秘书还积极要给他升官的,远比打嘴炮更影响机关声誉,请警政署也把署长和酒驾的免职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6-17 09:08:00
好喔,白目嘴砲就可以开除,民间企业惯老板感谢示范
作者: patric1224 (一闪一闪派大星)   2021-06-17 10:30:00
警界只要损害警誉想切割就把你开除,很没保障,之前听说有一个人还在侦查中就被开除,最后结果也只是缓起诉。如果真的此人有问题,应该是发现当下就要处置,这次显然只是失言就找各种理由开除。何况本件也没有损害任何人或利益,警政署应该自己检讨为何劳役如此不均,在航警局像他这样的应该不是只有一个。
作者: plovela5269 (奶盖绿)   2021-06-17 11:42:00
今天路过航警终于肯收起他们的手机不滑了 会怕齁
作者: acezero (艾斯零)   2021-06-17 17:12:00
反观其他真正影响警誉的高官......
作者: CoolboxXD (预约未来)   2021-06-17 18:57:00
这主管看着底下的人不做事..就真的让他不用做?也真是厉害…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21-06-17 19:56:00
这挺奇怪的,能不按比例原则处理吗
作者: all7777   2021-06-18 10:03:00
看了他的推荐文,感觉这两大过有点矫枉过正了....
作者: TheBelmont   2021-06-18 11:01:00
“严重伤害警察形象”只适用于基层,高阶长官不适用,警界果然也是个实施种姓制度的地方
作者: likeilike (高壮运动)   2021-06-18 11:08:00
蛮支持公务员要有汰除机制 是真的越来越严格了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1-06-18 13:29:00
反正就是处分不服你去兴讼 六乙就免职笑死人喔他去讲干话 也没什么具体维害
作者: Tadamisen (多粒多汁)   2021-06-18 13:47:00
这处分等同承认公务体系的考绩奖惩制度徒具形式他混7年(听说去年拿甲),被免职只因为自爆要不是他自爆,他混这7年,根本无任何办法能汰除他
作者: tnarthur (终结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21-06-18 13:56:00
搞不好他在机关里面还算优秀的
作者: ds1999h (ds)   2021-06-18 16:21:00
自爆很混,刚好拿来当免职的证据啊!傻了吗 法官
作者: Tadamisen (多粒多汁)   2021-06-18 21:30:00
“很混”是法律用词吗?或能当作如同犯罪一般的证据?至少得查证他差勤或是否延宕公务造成损害等等。这就像有人自爆很色,难道就要被抓去关?以他自爆文来看,充其量是自认过太爽,顶多是爽的令人讨厌(或好想去那单位),对比因“犯罪”而影响警誉的案例,这免职处分?如果他自爆“很认真”那应该要记大功了。
作者: cs0350679 (正向人生)   2021-06-19 14:43:00
连六乙 那我不也早该被免职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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