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 引述《futureq (无名再见)》之铭言:
: : 桃园校园集体采购弊案 4国小校长图利厂商1300万
: (奇怪, 我怎么找不到判决书?), 先用新闻(常常不精确)写的,
: 整理一下事实
: 一, 两位校长, 让厂商到校内讨论工程, 测量
判决书出来了,
新闻果然少讲了一段: 在让厂商到校内讨论工程前,
厂商先来游说, 可以帮忙争取预算(broker),
然后这段时间, 校长让厂商先去丈量现场
然后整个法律的争点都是在: 绑规格, 借牌围标,.....
地检署的起诉书跟法院的判决书, 其实都没有指责: 在规划阶段让厂商去丈量
现场是违法的, 重点是规划后的东西有绑规格, 浮编预算 跟为了三家, 借牌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