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厂商诈领又爽续约 柯P抓狂拍桌

楼主: OolightoO (极光)   2021-04-09 07:57:06
https://reurl.cc/R6mN3g
柯文哲昨早在市长室会议发现,爆出诈领款项的卉欣公司又拿到今年市府标案,他不满指
出,应该要有防范,拖这么久还不处理,当场拍桌飙骂北市政风处长沈凤梁怎么没有限制
厂商资格,气到一度语无伦次,还把负责该案的政风处女性公务员骂到哭。
北市工务局长林志峯强调,厂商若违反《采购法》,就可依法提送厂商停权,与检方谕令
交保无关。政风处也解释,卉欣公司是去年投标,今年检方才做出裁处,没办法限制厂商
投标资格。
但根据公园处资料,卉欣公司是在公园处青年所2017年至2019年的标案被发现以旧照诈领
1500多万,但隔年卉欣仍继续投标,还一连拿下南港所和圆山所的标案,显然未被停权,
且两案还分别能再续约1年和2年,因此,今年仍有契约案在执行。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1-04-09 08:00:00
合约加上但书如被列为不良厂商即无条件解约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21-04-09 08:21:00
无罪推定,不用鸟柯屁这种作秀样
作者: saberboy (惦惦)   2021-04-09 08:48:00
有听过底价定高一点 走58条请厂商提说明的方式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21-04-09 10:21:00
什么时候发现造假的?现在案子还没进法院审理就不准人家
作者: sigmaooxx29 (诺耶)   2021-04-09 10:22:00
工程会第1080100767号函释可以参考看看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21-04-09 10:23:00
投标 等著被行政法院打脸到翻过去吧
作者: scats (黑猫趴趴走)   2021-04-09 10:29:00
这部分要回归工程会,实务上不可能没有判决确定就给人家停权...
作者: FrankChaung (~~~~)   2021-04-09 10:57:00
可怜的承办人...真照CF说的作到时被厂商告上去....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21-04-09 11:01:00
剩一年。忍一下就过了
作者: johnnyhsnu (牵挛乖隔)   2021-04-09 12:34:00
拍你妈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4-09 14:34:00
不是刚批评最低价标,要首长勇于负责吗,以后请市长决定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4-09 16:17:00
这个案子,承办单位的确是有问题函释1090100288,10901002883算了,保守一点,说可能有问题好了如果厂商有问题正在审理中,机关是可以拒绝让厂商继续投机关的标,不过这个案子出事的是公园处青年所的案子那南港所与圆山所能否拒绝让那个厂商投标,就很难说了,我不清楚台北市组织架构不敢下断定不过讲白一点,如果他换一家公司来投标,你能奈他如何?自然人跟法人是二回事台湾老板不就靠这招吃得满嘴流油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21-04-09 18:16:00
柯文哲妈宝个性,搞不好真的会拍他老母
作者: iverson414 (问答无用)   2021-04-09 19:15:00
这厂商后台够硬要怎么防?就算送101换个名字来标还是可以解套,防不胜防
作者: fredsu   2021-04-09 20:59:00
有关系就没关系
作者: kutner   2021-04-09 21:15:00
一般厂商都会有好几张牌,停权换一张牌来标就行。
作者: SZBZ (北投金城武)   2021-04-09 21:17:00
这里大家都装傻...明明就是给得标的小长官有问题..
作者: qazws08 ([戏言])   2021-04-09 21:18:00
能标钜额的牌也不是那么好养啦
作者: scitovsky (呼噜噜)   2021-04-09 21:59:00
又不是工程案,哪来能标巨额的牌不好养?
作者: qazws08 ([戏言])   2021-04-09 22:08:00
楼上,标准5.1.1、5.1.3,要标钜额的牌都还是要努力养的
作者: Aussielover (Perfect Timing)   2021-04-10 14:47:00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21-04-10 19:58:00
可怜的承办人 照柯市长这做法 到行政法院直接被洗脸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4-10 22:00:00
不肖厂商都吸政府的血,然后工程会还都挺他们差点忘了还有立委,看看他们把101修成怎样就知道了难怪厂商根本有恃无恐 台湾人自己造的孽,活该啦
作者: ponyliao (小猪妮)   2021-04-12 23:03:00
一楼的方式,如果是工程案进行到一半,要跟厂商解约,后续的工程哪个厂商敢来接手?保固该算谁的?
作者: jojojacky1 (自由半人马)   2021-04-14 17:25:00
遇过案例,被刊登101后,厂商继续投标且得标,询问采购单位,表示因为厂商上诉中,应等判决结果确定,才能确定是否列为不良厂商,不予决标;判决前仍可为决标对象。PS.停权是从刊登日开始算,判决下来已经过一年期限,厂商也没被影响投标、决标权益。
作者: startiger (??)   2021-04-26 22:30:00
柯师父也没比国民党高明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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