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务员补休常被“充公” 周春米指人总

楼主: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10-13 13:08:53
1.新闻网址︰https://www.ctwant.com/article/78131
2.新闻来源︰CTWANT(记者:甯其远)
3.新闻内容︰
公务员补休常被“充公” 周春米指人总划错重点
公务人员加班补休常被“充公”引发反弹,人事行政总处日前表示将会调整,把补休年限
拉长为二年;但立委周春米与刘世芳今(13)日与“公务革新力量联盟”、“消防员工作
权益促进会”共同举行记者会,指出此举是“画错重点”,根本无济与事,呼吁应该要引
入“结算机制”而非墨守成规。
周春米指出,人事行政总处主管法规《各机关加班费支给要点》规定,公务人员的补休,
公务人员须在一年内休毕,不另支给加班费;所有公务人员必须在一年内把补休休毕,否
则该时数不但不能休,也没有加班费;但由于公务机关业务日渐繁重,尤其在警政、消防
等常态超勤的机关,补休时数成为看的到、吃不到的空谈。她指出,“人总所谓年限放宽
为两年,根本是虚与委蛇,画错重点。”
刘世芳认为,《各机关加班费支给要点》所需要修正的不是放宽年限,而是适当的引入“
结算机制”;2018年修订的《劳基法》第32条之1,即规定劳工与雇主应约定补休期限,
若期限内未休完或员工离职时,应予以结算。她说,虽然实务上劳工对于缺乏上限的补休
期限及结算机制还有疑虑,但相较于现行公务人员一年内修毕补休,结算机制仍是较有弹
性的作法,人总应该做相应思考,而不是墨守陈规。
消防人员工作权益促进会代表杨适玮表示,根据统计,有消防人员一个月就累积近200个
小时的补休时数,无论补休年限是一年还是两年,都无助于改善补休时数被蒸发的问题,
这无疑是吃公务人员豆腐。公务革新力量联盟秘书长何昀峯也呼吁,各级机关应该按月公
布未休完过期的补休时数,哪个单位过劳、人力不足一望即知。
周春米强调,大法官785号解释确立,公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应该兼顾合理的“健康权”保
障,人总应该要直接深入问题核心,研拟出不让补休时数遭到蒸发的方案;因应大法官
785号解释,人总应尽快展开中央及地方政府讨论,并优先处理海巡、消防与警察等特殊
勤务的加班时数上限,特殊勤务员额不足的情况也应该整体检讨。
4.附注、心得、想法︰
有人认为应该拉长补休年限
一年不够就两年
也有人认为这样治标不治本
还有人认为应该要有结算机制
请问版上各位先进
现实中是否真的每年都有把补修时数全部休完?
认为怎么改比较好?
作者: bigmi (大米)   2020-10-13 13:10:00
教召延长15年,补休比照办理
作者: DonnyHuang (Impossible_is_nothing)   2020-10-13 13:11:00
我想到一个好办法,补休永远没有时效,公职生涯一直累积,等累积够了就像当兵一样可以提早回家等退伍(休) XD
作者: f202097 (从零开始是如此困难)   2020-10-13 13:12:00
常态加班的机关根本不可能有放完补休的一天 延长到10年也是无意义 人总不是划错重点 是明知故犯 帮忙政府规避加班费总算有几个讲人话的立委肯发声
作者: neiji (neiji)   2020-10-13 13:17:00
纯嘘公蛤蛎
作者: mildred19 (两岁)   2020-10-13 13:20:00
人总领人薪水还自以为是老板了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20-10-13 13:27:00
总处真的没路用
作者: gwboy (.....)   2020-10-13 13:42:00
公蛤蜊就算了,年改的嘴脸还没忘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20-10-13 13:51:00
话说我还真的补休、休假、暑休寒休都全休完
作者: f202097 (从零开始是如此困难)   2020-10-13 13:57:00
那你就不是常态加班的机关 当然可以这样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10-13 13:57:00
就事论事,蛤蜊这次可以
作者: qazthlin (电线一条)   2020-10-13 14:07:00
至少也要能打折结算加班费
作者: TheBelmont   2020-10-13 14:47:00
应该比照劳基法第32条之1第2项后段“补休期限届期或契约终止未补休之时数,应依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办理。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0-10-13 14:48:00
周立委指导的很对,即刻起将由基层公务员增加一项研究如何减少工作量的业务
作者: fishw (鱼)   2020-10-13 14:53:00
为何还要这么卑微的说要打折变加班费?!加班没加乘算加班费已经是在做功德了好不好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0-10-13 14:59:00
补人力 减业务 多编加班费
作者: BPM88 (BPM)   2020-10-13 15:01:00
人事总处,研拟结算成嘉奖一支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20-10-13 15:03:00
还嘉奖咧,等等人家一张感谢状就把你打发
作者: s9210222 (阿草)   2020-10-13 15:40:00
加班费啊
作者: TheBelmont   2020-10-13 15:53:00
人事总处:公务人员为国家执行职务之目的非在换取酬劳...
作者: frankhsieh   2020-10-13 16:14:00
长官:赶快研拟加班不要打卡的办法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10-13 16:20:00
非在换取酬劳XD记忆犹新,好像是消防员加班费案找到了,居然是658号的不同意见书
作者: bigmi (大米)   2020-10-13 16:47:00
执行职务目的不是换取报酬,那以后薪水发香蕉好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10-13 17:13:00
公蛤蜊那个提案,到时候真的实施,可预见有些机关为了不要被公告上网,开始想办法美化数据、口头劝告超过指定时数就不要报之类的...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0-10-13 18:30:00
没有核准就不算加班呀
作者: set852064   2020-10-13 20:10:00
公蛤蜊
作者: alvar (( ′-`)y-~)   2020-10-14 00:53:00
给钱最简单啊
作者: enjoythegame (~书读不完了#o#~)   2020-10-14 01:54:00
直接适用劳基法就好啦,没用的单位
作者: silentocean (宁静海)   2020-10-14 08:39:00
给钱才对,基本劳权
作者: FrankChaung (~~~~)   2020-10-14 08:46:00
公蛤蛎...每次都想到用小公身分蹭完声量就选民代的..
作者: iamvis (imvis)   2020-10-14 10:45:00
人事:将管制加班时数,没同意时数就不会超过了
作者: yukowolf (静夜星空)   2020-10-14 22:32:00
岂止补休充公,有些根本连加班都不能报,直接贡献国家
作者: whitefather   2020-10-15 08:58:00
改终身补休好了(针对新闻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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