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区里长在108年时拿土地同意书让公所新设侧沟,结果最近有人陈情案外案才发现
原来土同(6人中1人已经中风10几年),由于里长无法取得土同,明示暗示他是否将侵占私人
土地部分打除,结果里长说土同是民众签的跟他无关!!!
里长说但是公所108年新设的侧沟(108年未完成,原本109年要续做,结果被我发现土同是假
的,并且土地所有权人的家人有来公所询问)不能打除,在我强烈建议下,他去通知新北市
议长办公室秘书来电公所,请区长好好处理!!!
公所长官部分也是想息事宁人,但对本人而已,我是被里长欺骗才做了违法的公共设施,在
这情况下有办法请求市府单位,或其他外部单位的协助吗?
毕竟做公务人员土木类的,也是想造福人民,不是想侵占别人土地呀!!求救一下
话说DDP真是厉害,侵占别人土地只说大不了来告,不过那个人中风,可能也是无法告他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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