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谈] 目前还有没有法院还没使用电子公文的?

楼主: Scarlatti (史卡拉第)   2020-06-03 18:41:56
邮资的部分,
其实司法院秘书长有一篇106年12月22日的秘台厅民一字第1060034034号函,
里面有个附件是“各法院非讼事件处理中心(含民事审判)或民事执行处实施节省邮资
措施。可以参考这边https://reurl.cc/E7D3kv
里面除了提到各法院应推动电子公文以外,而且也说一些信件是不用寄双挂的,
比如说汇款通知、撤销执行命令等等。实务上其实有些公文没有一定要有送达效力的,
就可以寄平信,像是查邮局帐户的副本给债权人的、嘱托执行函的副本、查集保的、
涂销查封的我认为是给地政的那封寄挂号就行了,因为到地政就有涂销的效力。其它
的人涂销函寄平信就行了,简单来说有没有收到都不影响涂销的效力啊。
只是涂销查封明明可以使用法嘱系统用电子传送,为什么似乎没有法院在做?
还有像函查土地的三七五租约、协议价购、使用分区等,这都寄平信就行了啊。
寄双挂号做什么呢?还浪费时间整理回证和附回证。
一定要有送达效力的像是拍卖通知、扣押令等等,就一定要寄双挂号。
我每次看到同仁不管什么信件,通通双挂号,只是累死自己而已。
只是,我想司法院秘书长那个函,可能没几个法院在理他吧。
反正邮资是国家在出的,管他咧,如果有人听说北三院和桃园执行处,
一年的邮资花费,恐怕会吓到。
※ 引述《ayaka16 (.....)》之铭言:
: : 不使用电子发文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若是送达证书的问题,
: : 电子公文应该也会有签收纪录
: 就我所知,北院执行处最早是从去年底,开始使用电子公文。从一开始就针对嘱托函加影
: 卷的部分,只要求执达员做电子公文。
: 开始做了之后,曾经发生北部某法院因为当时处理电子公文人力不足,所以把传送到的电
: 子文一直搁置没有处理,造成大家那一阵子都不信任电子公文,而且当时扫描设备也不充
: 足,北院就没有很多人做。
: 今年开始,因为上面的人发现邮资真的太高(已经采取一些省邮措施下,一个月好像还要
: 500万),就开始完备扫描设备,让大家方便用电子公文,设备完善后确实也提升大家制
: 作的意愿。
: 就实际运用来说,其实电子文在运用上有一些不成文的限制,如果影卷扫描超过一定页数
: ,档案太大是没有办法传送的(不知道是不是单独法院的问题),还是要回归纸本。另外
: 就是执行命令(执行处最大宗的公文),补正函(有些事务官认为)是不能做电子公文。
: 所以剩下能做的只有查邮局,一些一般通知函等等。现在要求是有单一行政机关的文都做
: 电子,但是这种文实际上不多。
: 大体上来说,电子文可以省掉寄信跟整理回证的时间,但是就目前文采在电子文的发送操
: 作上实在是不太便利,首先制作公文的格式,要自己手动改成电子文的格式(删掉发文日
: 期、把银行的送达代收人弄到内文等等),印出稿(如果有另外要寄送的当事人要另外印
: 文出来寄),核事务官章,送用印,再上传,再去点收作业中的选项打印清单,再把清单
: 连同稿送收发室,等从收发室回来后,公文再附卷上架。
: 相比于不动产查封只要按右键传送打印,或是查集保函系统已直接内建上传,上述流程确
: 实不太便利,但是“科技始终来自于人力”,就让现有人力花时间完善科技的不友善,反
: 正大家都已经习惯这个不友善的文采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20-06-03 21:47:00
毕竟,没收到信被电,难道秘书长会出来坦吗?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20-06-03 23:55:00
其实会有邮资问题,是因为民诉错误的修法,也间接造成一些债权银行因为成本底,喜欢执行一些没执行实益,共有人又多的土地,后来消债条别就改成超过声请费的邮资要实支实付了,不过民诉要改成一样的规定,难度应该不小就是,只能继续将错就错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4 00:17:00
邮局邮递业务很难赚,挂号信是利润比较高的部分....
作者: lovelyshu (减肥是需要强迫自己的!)   2020-06-04 23:55:00
虽然这规定有些通知不用双挂号,但在大量印信封方面,你要特别勾选不印回证(但像撤销命令有附执名的又要印回证真的增加印信封回证时的麻烦,最后干脆通通双挂号...)
作者: bringlucky (喂 谁跟你说诚泰要解散)   2020-06-05 23:27:00
涂销查封的给当事人通常会一并退执名,这可以用平信?汇款通知亦同。同一份公文还要区分平信、双挂号,这样有比较快?台端真的在执行处待过吗怀疑XD若想省邮资就要考虑增加人力喔反正累死的都是基层,管他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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