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 宜兰分署已撤销陈姓义务人不动产之拍卖程序

楼主: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20-05-21 01:18:58
吐槽......
宜兰分署已撤销陈姓义务人不动产之拍卖程序,将另为适法之处分
https://www.tpk.moj.gov.tw/9937/10017/862790/post
发布日期:109-5-20
最后更新日期:109-5-20
资料点阅次数:1630
本署宜兰分署已于日前撤回送请本署审议之声明异议案件,并撤销基隆市陈姓义务人不动
产之拍卖程序,将另为适法之处分。
陈姓义务人滞欠1.8万元罚锾,房屋被宜兰分署拍卖乙案, 前经义务人及第三人向宜兰分
署声明异议。本署于收受宜兰分署声议案后,立即展开相关调查程序。经查,本件陈姓义
务人确实有多次欠缴未纳相关税、费、罚锾之纪录,宜兰分署经多次合法送达通知后,依
法渐次执行义务人名下财产,并无违误。惟本署于调查程序中发现,宜兰分署查封笔录及
测量笔录确有不周延之处,且在本件拍卖公告记载之标的物,似有灭失不存在之状况。此
部分异议人虽未主张,本署仍命宜兰分署再行查证审酌,经宜兰分署确认该分署拍卖公告
记载之木造房屋,于拍卖前已全部灭失,宜兰分署遂依职权撤销本件拍卖程序,回复到拍
卖前状态,并向本署撤回送请审议之声明异议案件。
本署于接获宜兰分署撤回声明异议之公文后,已将声明异议案件签结,后续将由宜兰分署
针对陈姓义务人之滞欠案件另为适法之处分。义务人仍应尽速缴清尚欠之罚锾及相关费用
,否则宜兰分署仍得依法继续执行。对于原拍定人之部分,本署也指示宜兰分署应保障其
合法权益,依法退还其已缴纳之相关款项,妥适处理后续事宜。
感谢各界对于本案之关心、指教,就本件事实有误解之处, 本署已于109年5月6日新闻稿
加以说明;本件执行程序中之瑕疵部分,本署已虚心检讨改进,并要求各分署加强执行人
员之教育训练,以提升其执行技巧及办案品质。本署再次重申“公义与关怀”为本署之核
心价值,对于真正有心但无力缴纳之弱势义务人,各分署应采取宽缓执行措施,尽量协助
其以分期缴纳等方式,履行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必要时转介到社福机关(构)或就业服
务中心等,以帮助其脱离经济困境;惟对于有能力缴纳却故意不缴之义务人,不论滞欠金
额多寡,各分署仍将以适当之方式、严正的态度贯彻执行,以伸张公权力并实现社会正义
,请义务人不要心存侥幸。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20-05-21 01:54:00
作者: beebeebee (beebeebee)   2020-05-21 06:28:00
楼上神图支援
作者: haohaobobo   2020-05-21 07:46:00
这次可是底层书记官笔录乱做啊 上层要如何挺 基层乱做 还在怪上层啊 没惩处书记官已经是万幸了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20-05-21 07:46:00
书记官笔录乱做 不代表上面的就可以违法撤销这件拍定人可以要国赔的机率很大 而最后应该要负责的是违法撤销的这批人 而不是拍卖的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5-21 08:10:00
有心但无力缴纳?跟有悔意一样,演一下就好,可怜娜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20-05-21 08:10:00
撒销正确 哪有欠小税就剥夺不动产的? 不符比例原则
作者: en90508 (EN)   2020-05-21 08:16:00
到了被法拍掉的程度才有心要缴吗
作者: R3210 (贪小便宜你会损失更多)   2020-05-21 08:48:00
有没有信赖保护也是法官说了算
作者: FrankChaung (~~~~)   2020-05-21 08:58:00
只要不是法官跟检察官职掌的业务,司法院跟法务部都不会尽心帮你维护权益的,法务部的行执跟地院的民执人员,感触一定深啊拍定人感觉已经乔好了…所以执行署顺水推舟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20-05-21 09:06:00
低端垃圾装可怜就撤销= =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0-05-21 09:31:00
我猜当初拍卖是原保存登记的木造房屋加增建临时建号,但是实际上木造和砖造房屋根本是在同一位置,拍定人要木造+砖造的话,法院根本变不出来。反正我是绝对不可能帮被查封拍卖说话的,一想到酒驾超速闯红灯不缴税的人在路上趴趴走,国家还拿他没办法,我怎么样都是不可能安心的。只希望他以后不要撞到人
作者: xier (ZWLYS3)   2020-05-21 09:38:00
执行署书记官资深应该也无职位可升迁?以后几万件每件像这样搞,五六十岁的人做得了?
作者: vcLong   2020-05-21 10:34:00
烂烂烂烂烂 司法已死 基层已死
作者: abaddon (abaddon)   2020-05-21 11:24:00
主要是公务员没骨气,一下就屈服了,真让人看不起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20-05-21 11:57:00
连涉法律程序的事都能这样理盲滥情 真的没救了
作者: op520   2020-05-21 12:38:00
赞赞,法律人又打赢一场胜利,记得工作不用太认真,刚好就好,多做多错、不做不错骨气?台湾公民水准就在那里,骨气是能当饭吃?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0-05-21 13:47:00
采取宽缓执行措施 水喔 现在债务人说话都大声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20-05-21 16:47:00
欠钱的最大,不然?还不好声好气外加适时的吹一下,爽了就会还钱,不爽就投诉,上面就打给当事人看XD
作者: hydra7 (hydra7  )   2020-05-21 17:30:00
台湾价值就是这样表现的辣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0-05-21 22:37:00
这个国家没有救了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0-05-21 22:39:00
拍卖公告哪个蠢人写的傻眼了 这案件
作者: haohaobobo   2020-05-22 00:30:00
明知会有争议 笔录还敢乱做 公告也不仔细核对 书记官应该出来说明是不小心还是故意要留瑕疵给人翻盘的啊面对这种会产生争议的案子 每一步都应该仔细 让他无话可说 结果呢 不同日期的笔录写在一起 到现场勘验也随便看 然后出现这样的公告 这次就是夜路走多的结果阿
作者: mingwangx (mingwangx)   2020-05-22 07:48:00
木造房屋全部灭失?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20-05-22 08:36:00
木造灭失再测量编个临时建号重拍就好了有啥难的,不过我一直以为只有某地院民事执行处才会出这种在测量时不看建物有没增建改建的蠢包,没想到别的执行处更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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