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
本机关鲜少办理技术服务,皆为简单的自办设计监造
查本机关技术服务案,十年来仅办理四次吧,都集中在这两三年内
现在要办仅有监造的技术服务
遇到了一些问题如下
本机关办理规划设计标结案,设计之工程金额五千多万 (由甲厂商办理规划设计标
假设甲厂商欲标监造案,
依据采购法施行细则38条及解释函,“无利益冲突或无不公平竞争之虞”才可
如依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一四一四○号之说明二
【将规划成果附于招标文件、公开于机关网站或
比照“公共工程招标文件公开阅览制度实施要点”之规定提供厂商阅览等均属之】
意思是说我把规划设计标之"设计图说"放在监造标之招标文件
或本机关网页或办理公开阅览都可以吗?
这是第一个问题。
若甲厂商表明不会参与投监造标,那一般程序的监造标需要放图说吗?
这是第二个问题
若我上述第一个问题是对的,或第二个问题需要放图说
那将来我要标工程标时,会不会有提早泄漏设计图说之嫌?
虽然五千万以上的采购要事先办理公开阅览,还是会在工程标前昭告天下
但若五千万以下的工程,是不是会有提早泄漏图说的嫌疑?
这第三个问题
小弟不太熟悉此类劳务采购再麻烦版上前辈解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