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某公营的捷运公司上班年资快4年(考试任用),
在捷运有106、107年高普考考进公家机关的前辈
单位有给他们并计休假年资
是依据铨叙部函释:
106年始任公务人员者12大类年资才可并计休假,
不清楚是第(四)项的:公营事业机构具公务员身份者
还是(十二)项的:公务员服务法适用对象之任职年资或非公务员服务法适用对象,惟其任
职得提叙俸级或采计退休之年资
因此去信铨叙部信箱,信箱说公营机构但是保劳保的不能算,但最后又写差勤属于单位人
事个案认定,
到最后人事也很不确定说不能算
想请问退休年资我是知道不能并计的,休假年资的认定我该如何去争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