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至12月31日止
依公务人员留职停薪办法第7条第1项规定
应于留职停薪期间届满之“次日”复职
也就是隔年的1月1日复职 惟当日为元旦放假日
单位人事没有上班 想请问如何办理复职报到手续
可在放假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再办理报到即可吗?
还是可在12/31下班前至单位报到?(当日未支薪)
又如1月1日洽逢星期五的话 就有3天的连续假日
这样应该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才不会年资中断?
是只能申请提前复职吗?(申请于12/31复职上班)
因爬文后没有找到相关的问题
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
所以想请敎各位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