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车祸,伤到膝盖,有开刀,在家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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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是今年七月,笔误抱歉)
现在在请假的文,当时(七月)首长批核先核到今年底,如有需要再提出申请。
现在我的脚还是没完全复原,最近是刺痛的厉害,有吃止痛药,
坐着不动还行,拄著东西走还行,有吃止痛药的情况卡卡那种感觉(不吃止痛药就QQ),
不用说我工作的地方有四层楼无电梯,就算长官体谅都待在一楼,上厕所也要爬楼梯
上礼拜医生开了建议“宜休养”的证明,到二月底
结果被首长打枪,批核不予准假但是请单位长官斟酌工作情况。
我上网查了一下,单位首长有请假的准予权 (法条就只有这样 冏)
简单的解释是 : 病假的要件是“因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的,
所以需要专业的来,也就是医生的专业证明,原则上单位首长会尊重医生开的证明,
不过不鸟或是另有解释,好像也没辄 ^^
我知道这样必黑(其实请了一段时间病假,没黑也肯定不白了),
但是我不想拿健康开玩笑,我也确实满需要的,
请问版上的大大,有建议的方法吗 ? 还是就没辙,乖乖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