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假改“以时计” 事假增为7天不扣薪
2018-10-25 18:52
考试院今天下午举行全院审查会议通过“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修正案,未来公务人员每年
可请事假将从5天增加到7天,而且请休假单位由“半日计”改“以时计”。(资料照)
〔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考量公务员工作辛劳、提高风险社会应变能力、营造友善职场
环境,考试院今天下午举行全院审查会议通过“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修正案,未来公务人
员每年可请事假将从5天增加到7天,而且请休假单位由“半日计”改“以时计”,此案送
考试院院会审查通过后,与行政院会衔发布实施。
考试院秘书长李继玄表示,公务员工作繁忙又要照顾家庭,譬如公务员花1个小时带小孩
去安亲班,但按规定要请半天假,还有现代社会婚丧礼俗越来越简化,公务员碰到婚丧礼
俗并不需要花很多时间,因此修改公务人员请假规则,将休假由目前“半日计”改为“以
时计假”,让公务员有更多请假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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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目前公务员每年可请5天事假,家庭照顾假7天并入事假计算。若公务员全年没请事
假,但请7天家庭照顾假,则最后2天必须扣薪水,为了让公务员可兼顾职场跟家庭,因此
修改规则将事假由每年5天增加为7天。
还有考试院原有意修改规则,公务员请祖父母丧假由目前5天增加到10天,限于祖父母过
世百日内请毕。因目前军人、教师的祖父母丧假5天,行政院无意修改,考试院考量军公
教请假天数应一致化,不坚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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