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铭言:
: 现在法官的素养真差
: 人民缴诉讼费就是可以诉讼,不过是小额诉讼程序而已
: 笑死人,一个法官审一个案子,叫浪费资源
: 法官就是本位主义,自以为是的猪
: 政委协调,根本妈的讲干话
: 到底懂不懂行政体系?以我在部会参加过政委协调的经验来说
: 从科员到政委是多远的距离,不是以争议就值得协调,
: 法官没有行政实务经验,只会考试,说点空话,
: 当上神的位子也只会指指点点,讲干话
: 大家奉承法官,是因为法官握著胜败之公权力,法官还以为自己很厉害
: 其实法官要有自知之明,除了民法刑法这些法律外,
: 你的智商+实务经验很低的
: 两千元争议起诉,请法官判刚刚好
: 两千元要请政委协商
: 首先,承办要上签,不是部会二级机关还要先报二级机关
: 再会商有关部会意见,汇整争议后,送行政院
: 行政院派政委处理(不一定),召开协商会议
: 邀请行政院承办组、法规会出席,以及有关部会首长出席
: 部会首长会率有关司处局署长官及承办人出席
: 首长请假则可能次长或司长代理
: 他妈的两千元,要动员:
: 一、行政院政委、承办组、相关组、法规会
: 二、几个部会首长、相关司处局署长、承办组科
: 三十个人挤在行政院会议室讨论两千元,真的神经病
: 根本智障
: 结论:
: 本案法官不知行政程序,以为自己考上司法官就是神人
: 来跑一次政委协商再说吧
: 台水如果真的上签政委协商,台水内部长官教会说承办你脑袋坏吗?
: 就算出的台水,经济部国营会看到,退文到你不敢再送来
: 法律问题,司法解决
: 不告不理,有案即应受理,以判决释明法律关系
: 有时间写一堆废文,不如好好判案
换我补充吧....
这法官大概没搞懂一件事
1.全行政院才几位政务委员??
但是,全台湾一审法院法官有几百几千位??
2.一审法院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行政院政务委员存在的目的,又是什么?
3.诚如 a 大所讲,今天一个案子送到行政院,由院长指派政务委员协调
最后案子送到行政院院会去决议,甚至要找立法院共同决议.
"这种案子知道要规模多大吗??"
"这整个案件流程跑完,要多少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耗费吗"
4.今天水公司会被审计部钉,国防部同样也是会被审计部钉
审计部都说同样的事情,就要是两单位 依法办事.
要是今天两边都摆烂,两边不就有人等着要被送去监察院,甚至公惩会?
机关也可能被监察院纠正??
5.ㄚ就是两边摆不平,所以大家把案子往你行政法院送,寻求
"法律专业认定"
这样 最快 也 最便宜 啊.
要是双方单位私下乔,4466 大家直接签存掉,
之后不知道哪天哪个检察官收到检举函 直接把两边承办人渎职罪移送法办,
会很惨耶!!!
而若法院判决之后,审计部跟监察院也只能接受法院裁判结果,
两边机关都有判决书可以签办.
检察官也不会吃饱没事做来告人,不是吗???
这位法官,懂不懂 行政程序 行政伦理 啊?
法无授权的行政裁量,本案没人敢做啊....
你以为每个首长都是柯P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