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因A机关疏失致民众误触本机关法规

楼主: ptolemy2006 (PTO)   2018-08-30 20:17:08
有关案情如下
A机关办理工程采购资格审查疏失,致使厂商违反本机关法规定面临百万罚锾,如何处置
为妥,
1.依权责开罚,认其有应注意该注意而未注意开罚百万罚锾,后续救济不论
2.依信赖保护原则及行政罚法第七条无责任或过失免罚
以上感谢先进不吝赐教
作者: Taimur (Shall We Dance?)   2018-08-30 22:31:00
你的主旨,不大可能发生。仍然是1.请付钱。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06:03:00
审查有疏失怎么可能导致厂商触法?你说厂商原本就有触法而A机关审查时未注意到那我还信
楼主: ptolemy2006 (PTO)   2018-08-31 07:01:00
看来很多人都不知道工程采购要注意什么这是审计移过来的,真实发生的问题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8-08-31 07:17:00
要说是违了什么法才好判断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8-31 07:19:00
不要让大家浪费想像力 公布解答好吗
楼主: ptolemy2006 (PTO)   2018-08-31 08:13:00
营造业法第4条第1项
作者: Vassili242   2018-08-31 08:32:00
法条都写的那么明白非经许可,领有证书,并加入公会,不得营业了,厂商自己白目在那边乱投标,当然照罚,关A机关什么事
楼主: ptolemy2006 (PTO)   2018-08-31 08:34:00
案例:学校办理工程采购,使未具营造业资格者通过资格审查,致使厂商违反本法把关问题,资格审查疏失,未于资格标剔除,大部分是学校有国赔法第2条的问题,非单一个案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8-08-31 08:49:00
第一个,未具营造业资格是学校造成的?第二,如果说厂商未具资格不是学校造成的,那他违法和学校有什么关系呢?厂商要来投不就要看好规则?第三、资格审查有疏受,造成工程延宕,受害的似为国家,厂商自己的损害不是自己造成的吗?如果考试简章明明白白的载明考试资格,你不符自己去考,考试录取后被发现资格不符而取消资格,还要怪考选机关?
楼主: ptolemy2006 (PTO)   2018-08-31 09:00:00
问题在机关未于资格审查剔除致使厂商得标并施作完成,取得验收证明书,厂商有责机关亦面临国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01:00
应该分成两部分来看若招标文件已经写"要有营造厂资格"才可投标
作者: xxxxcat (...)   2018-08-31 09:02:00
审计有事吗? 那小额采购要不要也来检讨机关一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03:00
那机关资格审查,不涉及信赖保护原则但若招标文件对于资格无任何限制,但事后却要厂商有营造厂资格,这才有信赖保护的争议存在这是个人看法若招标文件已经叙明,那责任主要还是在行政责任身上本身就无资格的厂商,怎能期待偷渡过关???就好比,走私的进口商,怎能期待因为海关没发现盗走私所以走私进来的货品就变成合法进口的货品?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8-08-31 09:12:00
赞同M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13:00
厂商可以说 "我这有过海关合法放行啊"~~~~~???
楼主: ptolemy2006 (PTO)   2018-08-31 09:15:00
有理喔M大,再来研究看看,感谢
作者: Vassili242   2018-08-31 09:18:00
我是觉得采购跟处罚根本两码子事,也不算A机关疏失致民众误触法规,法规就写得很清楚没有许可和那些条件不得营业,就算A机关当初没有写投标厂商要有营造厂资格,可能也未要求厂商检附相关许可证等资料,可是该厂商本就依法不得营业,就算该厂商得标也履约完成,那也只是这采购案私法契约完成而已,厂商违法营业被处罚跟这私法契约有何关系?就好比某B私人房屋要修缮找了个违法营业的厂商来做,做完给钱契约完成,后续厂商被检查到违法营业被主管单位处罚,难道厂商可以跑来跟B说都是你当初找我承揽,所以你也要负责,这合理吗?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8-31 09:18:00
推m大逻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24:00
V大讲的是一个面向,但这是因为 没有招标文件啊~不得营业 =/= 不得经营特定项目的业务而有些项目,本来就具有综合性个人偏向从招标文件去看书面很重要就像 V大讲的,自然人也可以施作,厂商也可以施作政府没规定,自然人不可以承揽工作搭建铁皮棚架(举例)另外,就好比,大家可能不知道,"枪跟毒品"都可以合法进口例如药商进口吗啡,还有投标警械枪枝的厂商难道,厂商写 "进口铁器一批",然后把枪包在里面送进来没错啊,谁能反对 枪不是铁器??总之,还是回归招标文件载明开标现场的资格审查,不能期待非常详实,详实到可以取代招标文件所记载的开标时间才多久??? ^_^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11:20:00
假设你当初招标文件有明订投标资格,那请依采购法50条办理看来很多人连采购法都懒得翻,伸手牌不可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22:00
个人是建议,50条二项先暂时不要动先去开协商,看是否有补救机会是要补申请还是怎样至于罚多罚少,看会议是否邀请开罚有权机关出席
作者: NT49 (建议售价49元)   2018-08-31 11:23:00
如果审查疏失导致未将不合格厂商剔除 这样要国赔的话 那大家都来当厂商投标赚这一笔就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23:00
若程序上有补救机会,且开罚机关有开罚裁量权或改正机会但若怕事(像上面那位认为主管指示违法那篇)那实在帮不上啦(没有心and 不想解决的话)把这些转达给那个机关,反正你们的裁量权自己审酌要是那个机关都只打算摆烂...那....不管他啦!!!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8-08-31 11:36:00
https://goo.gl/co4nKt,这篇虽然状况不同,但可以延伸思考一下我认为,违反营造业法是厂商跟营建署的事,那罚锾也不是缴给你,你能做的只有提报法规主管机关,会不会被罚被停业也是主管机关权责不是不补救,而是那个问题轮不到单位来救,除非单位有佐证可以让单位站得住脚不提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49:00
原PO应该是负责开罚单的机关人员,可以私下提醒对方也不用讲太多,因为惹出麻烦的还是对方机关跟投标厂商换言之,本职责部分,理论上或许可以补申请的话,可以提醒会不会过,那是一回事,对吧....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8-08-31 11:50:00
那…就是营建署啦?学校?前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50:00
毕竟,行政一体原则,稍微拿捏一下....行政罚不是为罚而罚,而第八条本来就有裁量余地...法条操作很有空间的,司法机关基本上都是尊重的~~~~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8-08-31 11:52:00
我回的是m大你讲的开罚单的机关人员,你推文太快我跟不上= =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12:25:00
50条也有说假若解约求偿反而不符公共利益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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