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当小偷上吊自清 警办案草率判休职1年
建立时间:2018/08/29 15:48
新北市男子陈建国4年前被起诉涉犯超商窃案,他坚称清白,愤而留下遗言表示:“买一
个东西,被人当贼,我真不甘愿!”并上吊身亡,监察院受理陈家陈情,调查认定承办本
案的检警均有过失,通过弹劾后分别移送司法院职务法庭与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公惩
会今判承办警员粘峻硕休职1年确定,起诉检察官詹骐玮仍由职务法庭审理中。
本案起因于陈男(54岁)被控于2013年6月26日深夜11时许,在板桥区一家超商涉偷走价
值台币686元的网络游戏光盘储值卡,得手后骑脚踏车离去,取出储值卡把光盘弃置巷道
水沟里。
警方获报调阅监视器画面,锁定窃贼是一名头戴鸭舌帽、黑色眼镜,身穿短袖深色上衣、
深蓝色牛仔裤、穿夹脚拖的男子,隔天循线找到正在网咖的陈男,他正好在玩遭窃光盘的
同款网络游戏。
当时靠着工作积蓄过著半退休的生活的陈男,坚称没有行窃,但被送办后,新北地检署认
为陈与窃贼穿着相同,又有遭窃超商的店长指证历历,2014年4月起诉陈涉犯最重可判刑5
年的窃盗罪嫌,陈隔月上吊身亡,留下“买一个东西,被人当贼,我真不甘愿,我希望社
会一些公义人士替我申冤”等遗言。
新北地院一审在第一次开庭前,从户籍资料查出陈男已殁,仍同意陈男家人与律师请求开
庭,陈男姊姊当庭播放陈男手机遗言录音,泪控超商店长认错人,误认死者是窃贼,检警
又没详查陈男与窃贼衣着有帽子图案、发色、衣色等5大不同,让她们痛失至亲。
一审法官遗憾陈男没给自己一个机会,让法院查明真相,因为检方起诉不代表有罪,若陈
有冤屈,会还他清白,莅庭的公诉检察官也对陈男家属致意:“请节哀!”该案最后因被
告死亡,判决公诉不受理确定。
新北地检署当时回应,本案有监视画面、陈男手机讯号基地台位置与遭窃超商店长的明确
指证,检察官已尽最大努力查证。但陈男家属不谅解,多次陈情,经监察院调查,今年6
月认定承办本案的警员粘峻硕、起诉检察官詹骐玮处理不当,通过弹劾并分送职务法庭与
公惩会审理。
其中关于粘峻硕部分,监院列举的疏失包括警询时先入为主,未提示赃物翻拍照片给陈男
辨认,在照片说明栏注记陈男警询笔录所无的内容,起获疑似失窃游戏光盘包装空盒,未
依法扣押及制作勘验笔录、也没依规定保管存放,未深入查证陈男所提不在场证明,且随
案移送的翻拍照片,有3分之1高达6张照片错植时间,有误导检察官心证之虞等。
公惩会审理认为,粘员未秉持客观中正立场,摒除成见,审慎探究案情,勤勉细心查证,
又未将陈男所提不在场证明供述记明笔录,轻忽被告权益及对被告有利情形,且草率误植
多张翻拍照片时间,衍生陈男自杀身亡的不幸事件,损及司法公正形象及警察良好信誉,
情节非轻。
但公惩会也认为,粘员当时初任警职仅2年余,工作表现尚佳,加上超商店长在警询时指
诉历历,陈男又警员所问的“下午23时”误为“下午2、3时”,致未能立即澄清事实真相
,影响粘员办案心态与思维判断,因此判决粘员休职1年确定。(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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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男当时在统一超商消费(上图),衣服颜色与全家超商窃贼不同(下图)。资料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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