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主管这样指示有没有违法呢

楼主: dinosaurian (蜜蜂把拔)   2018-08-30 12:28:22
一般来说,中央的补助款依“中央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补助办法”有不同补助比例
通常受补助单位都要负担部分比例的地方配合款
再者,中央补助款,依“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需送请议会同意垫付后才能支用
如果你的案子还没有送议会垫付通过的话…嘿嘿
强烈建议把b区“地方配合款部分”多编100万,就可以解决b区工程预算不足的问题
不过前题是议会肯额外通过这100万,这部分可以请上头去沟通看看
此外,地方配合款多编还有另外一个好处
日后该工程全部的结算金额,如果大于中央补助款的话
原则上,你就可以开立“全额”的中央补助款发票,去跟中央请款
对中央来说,你的中央款预算执行率是100%,中央应该会乐见其成。
※ 引述《kk7635 (MIT)》之铭言:
: 最近办了一个两区合并招标的工程采购案
: a区工程预算有900万,但实际只需800万,余额100万
: b区工程预算有500万,但实际需600万,不足100万
: 现在主管叫设计厂商在预算书做手脚,想办法把a区的100万挪给b区使用,但自己觉得如
: 照主管这样做会有问题
: a区工程明明所有施工项目只需800万,剩余100万按规要缴回中央,但确谎报给中央说需9
: 00万(100万偷偷用在b工程项目上),多浮报100万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觉得有问题或违法法规可提供,想当做理由依据签上去
: 不好意思自己再补充清楚一点,这是2个中央计画,中央补助单位相同,因为刚好都是整
: 修所以并一案招标,目前卡在细部设计完成预算编列阶段
: 现中央已说不同意两个计画预算相互流用(a计划的钱不能给b计画用)
: ,做多少就申请补助多少,有剩要缴回,但主管现在不理中央规定,硬要把a剩余的钱想
: 办法给b用,变成有点像a做800万的工程,却跟中央申请900万的工程费
: 问过计画申请单位表示中央不同意两个计画经费相互流用,会计说依中央补助规定办理,
: 其他2位采购同事也都认为不妥
: 自己当然也想既合法又能符合长官要求,另就是才委一书记,红跟黑好像没差吧,只求安
: 稳不想提早到土城退休
: 先谢谢大家的建言
楼主: dinosaurian (蜜蜂把拔)   2018-08-30 12:37:00
如果已到了细部设计,且预算也垫付的话...可以看有没有相关科目或预备金可以额外支应这100万
作者: kk7635 (MIT)   2018-08-30 12:52:00
d大好,已经到细部设计也早垫付,其实我跟设计厂商本来早就规划好用今年房屋修缮剩下的50万先借给b区使用,剩下的50万也已借由删减工程项目扣除,但主管说a区剩下100万要退还给中央太可惜了,直接挪给b区使用,这样就可以不用删减项目了,才发生现在这种情况,明明有比较合法的方式解决,却硬要便宜行事
楼主: dinosaurian (蜜蜂把拔)   2018-08-30 12:57:00
如果议会有开临时会的话,也可以考虑追加预算说真的,有时候到以细部设计才发现预算不足如果预算没空间增加,真的保险作法要删项把容易另案办理的工项割出来另案办不过会有分批办理疑虑,问一下政风会比较好
作者: kk7635 (MIT)   2018-08-30 15:15:00
谢谢d大的建议,目前会尽力说服主管以删减项目为主(其实旧有柜子可以保留,系统柜等日后有钱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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