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中央的补助款依“中央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补助办法”有不同补助比例
通常受补助单位都要负担部分比例的地方配合款
再者,中央补助款,依“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需送请议会同意垫付后才能支用
如果你的案子还没有送议会垫付通过的话…嘿嘿
强烈建议把b区“地方配合款部分”多编100万,就可以解决b区工程预算不足的问题
不过前题是议会肯额外通过这100万,这部分可以请上头去沟通看看
此外,地方配合款多编还有另外一个好处
日后该工程全部的结算金额,如果大于中央补助款的话
原则上,你就可以开立“全额”的中央补助款发票,去跟中央请款
对中央来说,你的中央款预算执行率是100%,中央应该会乐见其成。
※ 引述《kk7635 (MIT)》之铭言:
: 最近办了一个两区合并招标的工程采购案
: a区工程预算有900万,但实际只需800万,余额100万
: b区工程预算有500万,但实际需600万,不足100万
: 现在主管叫设计厂商在预算书做手脚,想办法把a区的100万挪给b区使用,但自己觉得如
: 照主管这样做会有问题
: a区工程明明所有施工项目只需800万,剩余100万按规要缴回中央,但确谎报给中央说需9
: 00万(100万偷偷用在b工程项目上),多浮报100万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觉得有问题或违法法规可提供,想当做理由依据签上去
: 不好意思自己再补充清楚一点,这是2个中央计画,中央补助单位相同,因为刚好都是整
: 修所以并一案招标,目前卡在细部设计完成预算编列阶段
: 现中央已说不同意两个计画预算相互流用(a计划的钱不能给b计画用)
: ,做多少就申请补助多少,有剩要缴回,但主管现在不理中央规定,硬要把a剩余的钱想
: 办法给b用,变成有点像a做800万的工程,却跟中央申请900万的工程费
: 问过计画申请单位表示中央不同意两个计画经费相互流用,会计说依中央补助规定办理,
: 其他2位采购同事也都认为不妥
: 自己当然也想既合法又能符合长官要求,另就是才委一书记,红跟黑好像没差吧,只求安
: 稳不想提早到土城退休
: 先谢谢大家的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