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su (ASSU)
2018-08-09 22:27:07各位前辈好
厂商履约延迟要罚款时
要以何种方式通知?
发函.备忘录.E-mail?
何者若上工程会时有效力?
感谢各位
作者:
idchi (女子白勺)
2018-08-09 22:35:00发函提醒
不管e-mail 传真 备忘录通知,最后还是补个函比较好有罚款厂商搞不好还会提争议调解,没谈成可能打官司当然是发函最保险
作者:
forris (科科...)
2018-08-09 23:21:005/3 e-mail 内容有提及罚款计算起日吗? 5/15 函亦同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8-08-09 23:26:00罚款起日应该是约定履约日,迄日是完成履约日,看你的叙述厂商根本没想履约怎么进入罚款?应该先催催到符合解约条件再求偿
你换个角度想,逾期这种事不会因为你没有通知厂商就不算逾期罚款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11 12:09:00逾期跟你何时通知有何关系?当然是看合约订哪天是履约期限来算啊。另外通知的目的有二种,罚款或解约记得发函时要另外写明,除了罚款外,如果不在特定期限内完成,视同贵司无履行合约之意愿,将解除合约并依合约相关规定办理云云
所以原po不要太纠结什么email的效力,一但超过规定的期限就是从期限隔天起算,除非你现在是想讨好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