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已违反其它法律,是否就可作为不予以专案

楼主: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8-07-28 10:50:06
最近工作轮调,要做不准进口品的专案核淮提供意见。
一接工作就有一个案子,已经违反废弃物请理法,
据了解 他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的部分已经要罚6到30万。
但若没有取得专案核准函, 他又违犯逃避管制要罚300万。
但既然已经违法,专案核准不是很奇怪吗?
可以以以违法为由 不予核准,
还是说这两件事情是独立的事?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8-07-28 13:01:00
大陆的混合废五金吗?XD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7-28 13:52:00
你针对专案核准是否于法有据去写意见就好了吧?至于他过去做了什么,现在处于什么状态,除非是属于核准与否的评判范围内要去考量的,不然不应该去考虑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7-28 18:37:00
不准进口的专案核准……都不准进口了……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8-07-28 18:41:00
有违反你执掌的法令就驳阿,没有的话你凭什么驳
作者: kevinufl   2018-07-28 21:48:00
环保法规与大陆物品管制是两回事环保法规的规范是环境保护大陆物品管制是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不要混为一谈有取得IP与是否符合其他主管机关(环保、检验、检疫)规定而准许进口是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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