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人说什么危险性高的才会请警察协助,看到我都笑了
行政执行法不是有即时强制的章节吗?
难道一般公务员无法使用强制力?
释字588号已解释什么是广义的警察
机关也可以依警械许可定制售卖持有管理办法,向警察局申请许可购制警棍、防暴网等
秩序维护完全不需要靠别人。
唯一差别只在于一般公务员没有司法警察权
但现行犯人人皆可逮捕,司法警察权根本没有影响。所以根本是一般公务机关长期摆烂
执法跟有没有领加给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本来就是伴随你们业务上的状况,如果机关无法
独立完成自己的业务,那何不训练警察机关处理这些业务?(柜台也有刁民,请问需要警
察吗?)回到二战前的警察国家,再也不用分彼此,各国又何必脱警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