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拔管案
仔细看了一下现在行政院坚持管兼职违法的部分
说管偷中闵跑兼职
但我仔细一看
感觉根本没什么问题呀:
2017/4/28 台哥大函请台大同意管中闵兼职独董
2017/5/2 管中闵送出‘台哥大独董职务签办表’
2017/5/3 台大财金系系务会议通过兼职申请
2017/5/17 杨泮池校长签办同意
2017/6/14 台哥大股东会选任管中闵为独董
妈啊 兼职已经机关签准才就任
还有事
在吵的所谓台大10月才回函
那也是台大跟台哥大之间的事情不是吗
所以台大回函慢=管违法=现在不能当校长
这到底是哪招?
台哥大是私人企业
我要不要聘用谁是我家的事情
管中闵签准兼职=获得台大核准的行政处分
他个人也没问题
硬要鸡蛋里面挑骨头
是可以质疑台大在一贯程序签准的时机
但也要通案处理吧...
这是不是告诉所有公务员
循程序机关签准 你不要以为就没事了
哪一天不合党意挡到路
你还是准备被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