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跟厂商的女生交往,会出问题吗?
我的部分:我不是主要跟厂商签约跟之后验收的承办人,但是是从投标到决标我都有参与,
厂商是驻点我的办公室而非承办人,所以管理是我负责。
她的部分:她不算是公司编制内的人员,而是厂商跟我们签约之后再另行雇用的第一线作业
人员,所以跟总公司是非常不熟。
主要是她蛮积极的,我之前曾经放置不联络,她还是很努力的问候,让我快把持不住了QQ
请问各位前辈或是政风相关大师,我如果跟她在一起,日后会有任何麻烦吗? 还是要狠下
心跟她讲明白呢?
麻烦各位了~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8-04-03 21:06:00射了不理,懂?后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8-04-03 21:07:00人帅真好
作者:
cps001 (阿鹏)
2018-04-03 21:10:00醒醒吧,在一起,你的人生也不会因此起飞啦但脱离单身还是要恭喜啦
作者:
janhow (小宋)
2018-04-03 21:12:00在一起会不会起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会起邱比特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18-04-03 21:17:00遇到觉得该回避事情时候问主管,这问题很主观,交给主管去判断就好,如果你是个输出很够的人,这个要回避,那个也要回避,最头痛的一定是当时的主管了!在这样情况下送他一张商调函,主管绝对不会挡你。这年头升官不难,难的是从一个单位调往另一个单位。如果拥有一个主观上很接近违法边缘的头痛特质,未必是坏事。
作者:
zaibatsu (florence)
2018-04-03 21:24:00这样违法我XX给你骑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21:28:00不会啊 哪一条法令你先找出来 交往既非同居事实亦远不及配偶关系 无符合构成要件之可能不是[一定绝对]不行 法是上级解释的 但是如果对方正又个性好 你不能自行申请回避? 而且现在也还没交往根本不用怕??根据利益冲突回避法 :第三条(公职人员关系人之范围)本法所定公职人员之关系人,其范围如下一、公职人员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属。四、公职人员、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员担任负责人、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之营利事业我第一时间想到有疑义的就是这条一款 “共同生活之家属”民法似乎有承认同居人是家属的先例 但是可以直接扩张解释到利益冲突法吗?不一定,你们会住在一起吗?也不一定 那为什么要想那么多
你有看到采购法哪一条规范男女朋友的吗“共同生活之家属”的意思是指生活在一起的不分亲等的亲戚家人,不是男女朋友生活在一起就自动升级变“家属”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21:52:00原来如此是我看错惹那原po就放手去爱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21:57:00此外利益冲突法规定的都是主管层级 如果是承办不在此限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8-04-03 22:21:00交往没什么问题,结婚了才有争议。但重点是低调低调再低调....。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4-03 22:27:00没关系低调点 真的修成正果请主管帮你调职务我太太也是我以前的包商员工 等修成正果在烦恼吧 低调就是
作者:
cue (感恩)
2018-04-03 22:30:00有看过双宿双飞的,两人一起离开
作者:
hatwei ( )
2018-04-03 22:34:00跟厂商的老板娘比较可能人生起飞
作者: Alphaz (@@) 2018-04-03 22:43:00
人师真好 人正真好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4-03 22:52:00推
作者:
a25 (这样的我)
2018-04-03 22:59:00我们发包人员被厂商追到后是直接离职。
人帅真好 但不要想太多 利益冲突....还轮不到你巴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8-04-03 23:06:00忌妒嘘
作者: cat1758 (猫之谷) 2018-04-03 23:11:00
不怕是厂商的美人计(误)....
作者: knml (法师) 2018-04-04 00:12:00
真好,羡慕QQ
作者:
tiwey (魅影)
2018-04-04 00:23:00派遣?
作者:
DemonT (预告微笑)
2018-04-04 00:24:00看你有没假借权力(督导,管理),图本身(要起飞)或他人(身体)之利益,服务法6上次我送人回家,结果就...
作者:
ksxo (aa)
2018-04-04 00:58:00一堆政治人物都是娶企业千金 也没怎样啊不过是看过不少厂商来看到公务员正 就不断找借口过来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4 01:32:00吴淑珍是怎样被判刑的??
作者:
jsabc (jsabc)
2018-04-04 02:34:00你这个色狼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8-04-04 03:43:00哈哈,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少一个业务才刚考上小基层没那么伟大,你自己采购法念熟一点该避就避
作者:
conan806 (Grease)
2018-04-04 05:42:00是我我就交往后跟主管说我要回避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4-04 07:45:00没 重点是 女方有没这个意思?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8-04-04 08:35:00羡慕忌妒恨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4-04 12:49:00厂商明年没标到,她就没工作了,妳怎么办?
作者: josephgau 2018-04-04 12:59:00
楼上可以讲一些祝福你话吗 不需问这种假设问题吧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4 13:50:00人家又没说要结婚 考虑经济问题也太太太远 干脆问以后房子能不能买双北好惹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è¦)
2018-04-04 16:30:00羡慕嘘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8-04-04 20:23:00如果是例行性标案的驻点人员,驻点人员跟着换公司的机会高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4 23:48:00可恶 想要有驻点厂商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8-04-04 23:48:00申请回避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5 15:13:00新法通过了 请三思
作者:
dran30 (人生只是想吃饭)
2018-04-13 19:06:00人帅真好 人生比较重要 喜欢就上 顶多商调 哈
作者: qbaow (白海豚) 2018-04-25 12:27:00
都还没在一起 会不会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