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留职停薪之复职相关问题

楼主: werghj (活在当下~!)   2018-04-03 08:55:47
不好意思,想请教大家一下,如果留职停薪原因已经消失(例如 1/1 开始消失)
那么是否最晚在1/20前(含1/20)就必须要回原单位 申请复职?
又假如1/20到单位申请复职,则机关应于30日内(即2/18前)通知其复职,
那通常一般机关会很快的在1月底前就通知呢?还是会到接近2/18才会通知??
而无论是 1月底 或 2/18时 ,若接到机关的通知,通常距离正式要去上班的日期,
我还有几天的时间呢??
谢谢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12:17:00
经依法停职之公务人员,于停职事由消灭后三个月内,得申请复职;服务机关或其上级机关,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应许其复职,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其复职。...如仍未于接到查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复职,除有不可归责于该公务人员之事由外,视为辞职。留职停薪原因消灭后或期间届满,有关复职之事项,除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准用第十条之规定。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8-04-03 12:31:00
我都鼓励同仁1月复职 1月复职有全考 该年考绩可拿来升等 影响颇大没什么非你不可 重要的事还是选1月 至少1/31复职 先复职有需要再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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