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147951 (阿田)
2018-01-20 13:57:48我是原PO,先感谢b大还有其他前辈们的意见
直接讲明方便讨论好了...这件案子是“工业住宅”,违反都市计画法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case 感觉不太一样
: (1) 法院这个case,是行政处分已经开出,...但没有得撤销的理由,
: 随便撤销
: (2) 原po这个case, 行政处分还没开出, 还在调查证据
: ps: 另外, 原po的主管迟不批文, 故意(这个很难审查)让时效逾期
: 达到不开罚的目的,...... 有没有这种消极行政, 被定罪的case???
在我的case中,如果我们不处理的话,违规的行为是一直持续的
所以主管就算现在不批文,应该也不至于让时效逾期
: ps: 又, 有人举桃园县那个case, 事后桃园县有发新闻稿, 似乎是要全县变
: 更处分标准, 如果新闻稿是真的, 有内部开过讨论会议, 行政处分还没
: 开出的case, 暂不处理,...
: 这两位副局长, 最后无罪的机率比较高吧 (当然中间难免跑几趟地检署)
: ps: 又原po说,
: "并参考其他县市政府的前例后,该案应该要依法裁罚,因此就拟了稿要向其
: 他单位调查证据,作为裁罚的依据。
: 拿其他单位的case, 来当作证据(?), 来叫本县的主管批文,
: 这是在搞笑吗?
我的意思是,同样的违规样态,其他县市有开罚的前例了
而所谓“向其他单位调查证据”,是向本县的税务单位调查税籍资料,做为开罚的证据
: 法院的个案判决, 对其他行政机关都没有拘束力, 遑论他行政机关的处分书了
: ,... 某个方面来说, 你是在矮化本县的地位(假设在花莲县工作, 拿台北市的
: case说, 台北市都罚了, 你为什么不罚?.... 是怎样? 看不起所在机关花莲县
: 吗?)
这类违规样态几乎全国各县市都有,监察院也有通过纠正案
我主张要罚的理由不是因为其他县市有罚过,而是违反土地使用的案件,本县以往都有
开罚,但主管对于这件工业住宅案子,呈现出来的态度却与其他案子大相迳庭,让我觉
得“凭什么因为工业住宅会裁罚到一整个社区数十户,害怕民意代表施压就不处理”,
因此我主张比照本县其他违反土地使用规定的案件进行裁罚。
: ps: 最后, 原po主管, 行政程序的观念确实不佳,
: 如果他觉得不该罚, 应该去跟局长报告, 提议修本县的裁罚基准,
: 修法期间, 还没确定的处分暂不处理 (桃园县那个case就是这样做的)
: 这个才是ok的
我们没有订裁罚基准,但对于各违规案件的处理方式是统一的,只是没有将其法制化
: 裁罚基准表那个法律位阶低到不行, 开个会随便都可以改掉
: 且府会关系良好的话, 连自治条例都是随便就修的
: 没有什么图利不图利的问题 (原po主管只是忽略要先修法;当然也有可能是故
: 意拖延)
作者: joesong 2018-01-20 20:04:00
只要在法定的罚度里,依行政罚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原则裁量,就不会有问题。而且工业住宅这种违法事实是持续性的,裁罚怠惰的刑事及行政责任是躲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