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裁罚案件长官消极办理怎么办?

楼主: bota (llll)   2018-01-20 10:02:51
: → proletariat: 最高法院101台上字第4267号https://goo.gl/89smTF 01/19 21:47
: → proletariat: 局长接受陈情撤销罚单触犯图利罪处有期徒刑七年 01/19 21:48
: → proletariat: 如果没有办法取得书面 就只好拿出录音笔了 01/19 21:54
: → proletariat: 这种裁罚案件至少都要主管决行判发 罚单发不出去 01/19 21:56
: → proletariat: 除非承办人完全没动作 不然提出证据是主管拖延不处理 01/19 21:58
: → proletariat: 也很难怪罪基层承办 没有主管批可承办也无法把文发出 01/19 22:00
case 感觉不太一样
(1) 法院这个case,是行政处分已经开出,...但没有得撤销的理由,
随便撤销
(2) 原po这个case, 行政处分还没开出, 还在调查证据
ps: 另外, 原po的主管迟不批文, 故意(这个很难审查)让时效逾期
达到不开罚的目的,...... 有没有这种消极行政, 被定罪的case???
ps: 又, 有人举桃园县那个case, 事后桃园县有发新闻稿, 似乎是要全县变
更处分标准, 如果新闻稿是真的, 有内部开过讨论会议, 行政处分还没
开出的case, 暂不处理,...
这两位副局长, 最后无罪的机率比较高吧 (当然中间难免跑几趟地检署)
ps: 又原po说,
"并参考其他县市政府的前例后,该案应该要依法裁罚,因此就拟了稿要向其
他单位调查证据,作为裁罚的依据。
拿其他单位的case, 来当作证据(?), 来叫本县的主管批文,
这是在搞笑吗?
法院的个案判决, 对其他行政机关都没有拘束力, 遑论他行政机关的处分书了
,... 某个方面来说, 你是在矮化本县的地位(假设在花莲县工作, 拿台北市的
case说, 台北市都罚了, 你为什么不罚?.... 是怎样? 看不起所在机关花莲县
吗?)
ps: 最后, 原po主管, 行政程序的观念确实不佳,
如果他觉得不该罚, 应该去跟局长报告, 提议修本县的裁罚基准,
修法期间, 还没确定的处分暂不处理 (桃园县那个case就是这样做的)
这个才是ok的
裁罚基准表那个法律位阶低到不行, 开个会随便都可以改掉
且府会关系良好的话, 连自治条例都是随便就修的
    没有什么图利不图利的问题 (原po主管只是忽略要先修法;当然也有可能是故
意拖延)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8-01-20 18:07:00
会不会连裁罚基准都没定?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8-01-20 20:22:00
违规事实明确罚款最高额在3000元以上 应开罚却不罚小心不要被审计单位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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