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大哥大姊好
先简单介绍目前情形@@
小弟为104年四等特考录取
105年1月训练单位报到,受训1年(不占缺)
106年1月分发下单位开始实务训练(未有公保及退抚)
106年7月11日,实务训练期满(开始缴公保及退抚)
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Q1.休假年资并计
小弟为志愿役上士退伍,当兵年资计算累积(7年3月+军校3年)
但小弟退伍金当初结算年资,军校3年视为1年8月
退伍后曾当过职务代理人(约雇人员)7个月
最近询问单位人事承办,说要我缴交相关证明后明年才能并计
(1)这部分是拿退伍令跟职代离职证明就可以吗?
(2)明年107年度休假的计算方式我爬文看,想知道以下算法正确吗?
107年:军中(7年3月+1年8月)+约雇(7月)+公务(6月)=10年
因106年只当6个月=(6/12)*28=14天吗?
108年:已满一年:军中(7年3月+1年8月)+约雇(7月)+公务(1年6月)=28天
Q2 考绩
之前有打电话问过铨叙部特审司负责我们该特考的承办,
他说我们会在106年12月31日,完成6个月试用期满
那这样看来106年度我任官满6个月,是会给‘另与考绩’还是?
Q3 先予试用,合格实授
目前收到的铨审函为‘先予试用’
但我查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0条规定及后备军人转任公职考试比叙条例第10条
(1)上士退伍应可比照委三,这样是否符合免予适用六个月
我可以请人事向铨叙部申请直接‘合格实授’?
(2)如果可以免予试用,我今年106年度,是否符合公务人员考绩法第3条
可以‘另与考绩’ ,这部分问题就跟Q2有重叠到Orz
题外话 不醒人事
单位人事室皆非人事行政职系....人员调动又频繁,新来一问三不知
很多问题只能问之前考上公务人员的军职退伍学长
但当初它们考试受训期间到分发都是占缺训练,所以没什么问题(叹气)
目前军职比叙部分已跑完,国旅卡也是自己跑玉山银行去办
所有的权益,都要自己到处问,问完找到依据,提供给人事室办理
以上诸多问题,请版上大大不吝指教<(_ _)>
今天周一也会找时间,看能不能问问铨叙部承办人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