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是主计治国?

楼主: bota (llll)   2017-10-09 00:04:14
※ 引述《centify ()》之铭言:
: 原文推文对于无法取得凭证用支出证明单来核销的讨论实在太有趣了
: 主计人员纷纷跳出来设想店家逃漏税、主管贪污的种种“疑点”
: 然后就想出一个权宜方案
作者: wl31 (唉呦味呀)   2017-10-09 01:30:00
曾经遇过业务单位不愿意改的情况,请我直接写意见退件,我那次也照他的意思一条一条列意见,东西最后到长官那边还是原封不动的请他们跟会计协商后再重签,除非很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东西,不然有些长官看到这样的东西送到他们面前会很火大的如果能什么都直接写意见,就能把事情解决,那纵使要多花时间,我也宁愿这样,也不用在那边跟业务科来来去去彼此都痛苦,但是我相信很多长官是不愿意在会计签意见的东西上面盖章的,在小单位(小学校)真的不行要签意见时,我们甚至也会打一下招呼,避免业务单位看到心里不舒服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10-09 01:41:00
我们家长官是连会计签请本权责办理,都要你那回去综签有时候真的会很疑惑到底是要写什么...
作者: chichimin (123)   2017-10-09 07:59:00
反正本来就能一杆子打翻所有主计人员,任何职系任何单位都一样,有好人也会有烂人,都必须个案检视
作者: rewqasdf ( )   2017-10-09 08:23:00
非个案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09 09:45:00
没唸行政法的影响很大,曾经跟一个会计在业务上提到很基础的行政法,他一脸茫然,自然没什么法制概念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10-09 09:50:00
非个案+1 , 一条鞭结果就是一个大染缸
作者: necci (没事丢先生勿扰)   2017-10-09 10:22:00
如果能签注意见及依据,不用看承办人臭脸跟听酸言酸语,宁可多花时间拟签见。常见是承办科室向长官投诉签见会阻碍业务执行,长官要会计先沟通不要直接签见,后续承办科室就拿*长官交办*施压,要会计提供可以核销办法,但事实根本与违反内规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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