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看到一个职缺
内容是这样
人员区分 一般人员
官职等 荐任第8职等至第9职等
职称 编审
职系 法制职系
名额 1
资格条件 1.国内外大学院校法律系(所)以上毕业。
2.经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以上特种考试及格
,并具有法制职系法定任用资格之公务人员。
3.具铨叙审定合格实授现任荐任第8职等职务以上满5年。
4.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第1款至第5款情事者
,且品行优良、无不良纪录者。
法制编审不需要法制相关工作经验
只需要有法制职系任用资格
还要求现任P08以上实授满5年 不限职系
会不会是开给专人洗职系用的?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