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学校适用劳基法人员的不休假加班费

楼主: wff (GreenDay)   2017-09-03 15:41:53
※ 引述《wff (GreenDay)》之铭言:
: 标题: [请益] 学校适用劳基法人员的不休假加班费
: 时间: Sun Sep 3 10:40:04 2017
:
: 各位先进好,
: 在下目前在学校担任事务
: 除了警卫和工友外,
: 其他适用劳基法的人员的假和与休假相关的事也是由事务处理
: 就我所知,之前好像司机、教保员、暂雇人员等
: 我工作的学校都没有核过不休假加班费给上述人员@@
: 可是就法律来看,这些人员应该是要完全享有劳基法的保障?!
: 问过会计单位,得到的回答是说司机、暂雇人员等的预算就这么多
: 他们的额度花完为止,不会另外多给
: 所以想要请问有没有先进可以提供意见或作法
: 另外,想要请教
: 采到职日制的意思
: 是否是指每年不休假日数的结算日是以每个人个别的到职日计算?
: 例如:某人到职日是105.04.10
: 今年我就必须在106.04.09计算休假日数及核不休假加班费?
:
: 最后,请问工友、警卫、教保员、司机、临时人员等是否都用到职日制呢?
: (我印象中有公文说非编制人员已经改采到职日制@@但是不知道其他的人员是否也一样)
:
: 抱歉,问题很杂乱,先谢谢各位先进了
:
:
作者: Kinus (妈呀好大一颗炮灰)   2017-09-03 16:10:00
到职日制非常麻烦,除非有好用的差勤系统,不过学校嘛~建议在劳资会议决议使用历年制,至少结算未休特休的时间点可以统一在年底时办理不过说真的没预算就是没预算,看上级的县市政府有无来函调查是否请增加班费,是否有要专案拨钱给学校供作核发劳基法人员结算未休特休使用如果都没有的话,就只能宣导请各处室主管让劳基法人员把特休休完。这责任没有在你一人,需要校长、处室主管、劳基法人员本人的配合这块真的很头大,而且就是这7-8个月开始头大,超屎压力不要全放自己身上,走一步算一步另外建议把今年新劳基法翻出来一条一条看哪些是需要在劳资会议决议的事项,整理出来,一次在劳资会议解决
作者: ahfer (乡郎)   2017-09-03 16:45:00
我还有一条缺失是薪资单未依劳基法规订载明各项费用和特休资讯。但这部分薪资单都电子化,格式也都固定,可能要请财单位协助修改。
作者: DioGeNeS (DioGeNeS)   2017-09-03 20:22:00
到职日:用google日历解决,基本上跟生日一样,每年都同一天签就叙明劳基法规定,所以规定要发,主会计有意见请它在签上说明。还是不同意发,就发函请劳工局就机关学校状况问题予以厘清该该不该发劳工局一定不会打自己脸,就拿它的函当依据发钱不醒会计就会比较清醒一点
作者: temuro (temuro)   2017-09-04 23:39:00
其实就是要发啊,有什么好疑虑的,难道会计超越法律吗这次修法将不休假奖金入法,不只公家机关就连民间企业都很困扰,民间企业还有一堆有的没的花招来逃避这个规定,公家机关就只有依法行政的命运,没有经费的问题不是我们执政党考量的问题,反正发不出来就只能拜托人员把假休完。不过关于不休假奖金这个规定可能新的内阁上任后又会再改,之前有新闻说可能会朝向期限内保留未休假或是换钱可自选,反正现在这个政府的劳动政策反复不定,根本不用太过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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