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推文,后来觉得还是回文比较清楚
前阵子跑离职程序
本来人事说只要付银行存摺影本
(只有台湾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的帐户可以退回退抚基金)
后来又通知我申请表有改
现在要附考绩通知书跟其他证明文件
http://i.imgur.com/t9hi68H.jpg
附考绩已经很奇怪了
难道考绩太差不能领回?
还有一项是任公职期间无违法、失职行为经权责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证明文件,
我当下傻眼,就问人事失职行为的认定不是很模糊吗?
人事说失职也要依法追究的证明文件
(我想应该就是经考绩委员会通过惩处)
所以提醒原波
如果离职押12月2日
先了解一下考绩会不会影响退抚领回
还有旷职现在不能试
因为马上被抓到失职行为
我的申请表是人事有注明我无违法、失职行为
因为人事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附证明文件
但我的申请表也还没送出
不知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