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书记官心声:司法院再也无法洗刷“惯老板

楼主: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8-08 20:26:56
书记官心声:司法院再也无法洗刷“惯老板”的恶名
2017/08/08 13:49
陈建晔/一等书记官
拜读简嘉达法警投书之“成立‘劳动法院’?先改变“司法惯老板”
的形象吧!”与“司法院人事处来函:澄清法警简嘉达投书内容”,窃以为司法院再也无
法摆脱所谓“司法惯老板”的恶名,法务部也是。
为何要给付加班费?甚至《劳动基准法》要求要加倍给付加班费?目的就是为了对付惯老
板过度使用劳动者,避免劳动者因过劳而致自身身体健康毁损、家庭功能瓦解、对国家社
会长期的不利益。《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延长工作时间应加给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并
规定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例假、休假及特别休假等日工作者,应加倍发给工资。
为保护劳工免受雇主剥削,《劳动基准法》规定劳工正常工作之最高时间,目的在在限制
雇主任意延长劳工之工作时间,贯彻保护劳工之本意。并不是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为
雇主从事与正常工作时间内之工作性质不同之工作就不是非加班,此为最高法院97年度台
上字第1358号判决之意旨。在所谓的“值班”时间,如遇有案件,法警仍然要值庭、戒护
、解送人犯;检察官、书记官仍然要协助办案、职掌笔录。
一切司法程序在“值班”时间照样进行,而且在待命时间,往往遇到的都是比平常上班时
间更棘手突发之状况,试问司法院,“值班”何所谓与“加班”性质不同?以行政院函释
掩盖实为苛扣司法人员上班时间外延长工时的加班薪资,复以“公务人员与国家之间系公
法上职务关系,而非私法上之劳雇关系”来合理化压榨司法劳力之事实,堂堂司法院,又
置《宪法》保障人民工作、财产权之意旨于何地!
97台上1358号判决亦肯认用“工作性质不同”为由来规避发给加班费是违法行为,因为“
无法在值班时间施以较繁复之维修工作,乃系因上诉人未提供必要之设备、人力,或考量
施工时间之妥适性所致,并未变更其工作之性质”。待命仍然是上班,只是因为考量工作
特性,为了妥适运用机动人力,故以待命作为工作内容。
司法院以及法务部长期用“值班”偷渡加班概念,苛扣书记官、法警等人值班时应得请领
之加班费,于法有违,与理不合。无论是公务人员,或是《劳动基准法》所定义的劳工,
均属于“出卖时间并受指挥监督服劳务”的劳动者,法令分两套是否妥适本身就有争议,
但本质上并无二致。
公务人员的差勤规定都明定一天工时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每月延长工时20小时了,摆
明了公务人员原则上是“工时制”的劳动者,仅在工时内受政府指挥监督并服劳务。
司法院与法务部长期用行政命令将加班费折算成60元每小时的值班费,堪比惯老板。拿78
年特别权利义务关系的函示要排除《宪法》上对劳动者的人性尊严、工作权的保障,平常
讲司法独立一碰到值班费就忙着拖法务部下水。对照大法官不断“超英赶美”做出进步人
权的解释令,司法院人事处对人权意识的退步令人遗憾。
http://i.imgur.com/J4QHnVT.jpg
有书记官认为司法院以及法务部长期用“值班”偷渡加班概念,苛扣书记官、法警等人值
班时应得请领之加班费。图为司法院外观。资料照片
https://goo.gl/jCdauZ
作者: ifromtaiwan ( )   2017-08-08 20:31:00
公务员的加班并没有劳工加倍的福利,所以我宁愿加班换成补休, 反正时薪也这么一点而已, 而且加班费还会被扣税, 劳工不一定会被扣到(视老板怎么玩),想想算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8-08 20:52:00
值班=待命=司机手没握方向盘,都去做操不准算加班费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17-08-08 21:04:00
政府带头惯老板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17-08-08 21:13:00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7-08-08 21:50:00
许多公所表示~加班只能补休,要加班费-门都没有!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7-08-08 22:07:00
很多机关都有以值班费取代加班费,还有的值班费20年没调过
作者: ds1999h (ds)   2017-08-08 22:08:00
中央部会表示:加班没钱也补不到,想升迁想拿考绩就认命做吧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08 22:16:00
工作量不停变多又被总员额法框住,加上内部劳役分配不均,就是现在的惨状!
作者: kentshi (ﳿ︠ N￾N )   2017-08-08 22:18:00
政府带头惯老板+1,遑论劳工权益和企业心态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17-08-08 22:20:00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不能理解判决的罚金和缓起诉处分金都用到哪去了,以实务经验来说,酒驾在法院案件仍旧多如牛毛,最基本就是4万起跳,全台湾这些案件每年进帐也不少但是司法人员却是一直在处理这多如牛毛的事 却没有对应的酬劳,这部分一直很纳闷 每年的加班额度都很吃紧没钱就给你补休,没人就给你限休司法案件都是在处理人们制造出来的纷争 却都是视为当然司法人员也不想整天碰这些吵吵闹闹的事啊...
作者: KINGTIGERX (细雨 河畔 摆渡人)   2017-08-08 22:26:00
还有拍卖的收入呢…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08 22:31:00
民事诉讼案件每件都要缴裁判费,真的不知道用到哪
作者: ds1999h (ds)   2017-08-08 22:33:00
我倒觉得不是政府带头的问题,而是台湾人(华人)的思维就是这样。ex:有工作做就要偷笑、要认真做事、辛苦付出、不要斤斤计较。因此造成现在爆肝、责任制、普遍存在各行各业。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7-08-08 23:11:00
总员额法真是贱狗烂法,案件一直增加,人却不能增公司可以说,我员工就永远用这100个,五年后要做五倍生意!?
作者: fast1121   2017-08-08 23:31:00
加班费不会扣税
作者: nf7689 (轻飘飘)   2017-08-08 23:45:00
垃圾政府本来就是最大的惯老板!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08-08 23:48:00
干话蔡: 政府不会照顾你的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7-08-09 03:11:00
每个人都换补休,最后当然大家越来越累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7-08-09 04:21:00
你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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