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vuu (天墙)
2017-07-22 06:49:31最近工作上遇到了"同一公司于不同购案"的付款情形,
该公司在A购案已完成验收并审查合格,但在B购案未完成且履约上有争议。
所以"主管不想付A购案的款项"
请问主管是对的吗? If Yes, why ? (依据民法或采购法哪一条呢?)
If No, why? (依据民法或采购法哪一条呢?)
===这件事已经拖半年了 希望高手帮忙指点迷津,谢谢
P.S 厂商表示非常生气,但尚未有动作。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7-22 07:28:00主管很大胆哦
作者:
biu2 (网志放音乐不潮但吵)
2017-07-22 07:28:00可以叫厂商到标案投延迟付款啊主管没依据有裁量权,将心比心你今天如果是厂商端遇到同样子事,你有何想法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语)
2017-07-22 07:53:00找合约看有没有相关规定
作者:
bebi (none)
2017-07-22 08:54:00私下用免洗帐号写信去问工程会呢
对方请款没?如果请款加上救济,有人要被议处了…记得保护自己啊
作者:
mina (二分之一木头色~)
2017-07-22 09:27:00一码归一码吧
作者:
aguey (aguey)
2017-07-22 10:06:00行政程序法去翻一下
除非另一个争议案已经确定,对方应给付违约金那按照民法可以相抵,不然还是快快拨款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22 11:36:00每个案子都有自己的 "履约保证金" 对吧?长官不想付? 简单啊,请长官在签呈上叙明理由退还给你你只要写上 "该B案相关履约争议,既有履约保证金为之保证且B案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未生商对之债权发生,请钧长裁示是否对A案应付款项进行付款"保障法写得很清楚,既然公务员对于法执行有见解出入记得,要请长官用签名批示而非盖章押日期
作者:
lyw2718 (lyw2718)
2017-07-22 12:02:00推一案归一案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7-07-22 12:22:00一案归一案,真的想扣B案可以动作快一点开始走程序法院说可以了就可以干下去了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7-07-22 12:36:00参照增订采购法73-1 填具验收证明 收到请款单据 15日内付款就是有这种澳长官 乱压厂商请款单 所以直接增订15日内付款如果我是厂商 直接向工程会申请争议调解 请求期间利息损失厂商能证明验收合格 请款单发文机关 机关15日内没给钱必败无疑 以前还可以借口说 财政调度困难....请求给付契约价金 以及该段时间延迟给付之利息
作者:
hgame 2017-07-22 19:07:00这还要问?动支单陈上去,被压就不是你的问题,要懂得保护自己如果厂商发票都送进来,但卡在你那边没陈上去,那就是你的问题如果被长官压着,你就要上签提醒长官要付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