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日期 2017-01-10
回应机关 国家发展委员会
分析说明
本会与提案民众王白青先生联系情形
经本会以电话及电子邮件与提案民众王白青先生联系,王先生于106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
回复(详附件),主要诉求摘要如次:
一、取消强制14日休假限制,恢复不休假加班费,在此前提下可取消国旅卡补助。
二、如评估无法取消强制14日休假限制,则国旅卡补助需保留,并放宽使用范围。
三、若政府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得发行国旅卡,取代不休假加班费,也应向民众与公部门
劳工说明下列资讯:
(一)因政府实施国旅卡(不如实核付公部门劳工加班费),平均一个公部门劳工一年损失
多少薪资收入 (请说明资料来源与设算过程) ?
(二)废除国旅卡(如实核付加班费),相较于实施国旅卡(不如实核付加班费)对政府财政
的冲击 (总支出增加多少, 请说明资料来源与设算过程) ?
四、国旅卡源自于公部门劳工的不休假加班费,原为整体薪资的一部分,与旅游关连不大
,国旅卡的实施本质上是强迫公部门劳工消费自己的不休假加班费。因此,目前名称“国
民旅游卡”让社会大众误以为这是公部门劳工额外的“福利”(但实际上是变相减薪),政
府是否应考虑将其更名为“加班费强制消费卡”,或其他适当名称,以正确表达该措施系
强制公部门劳工消费其不休假加班费 ?
研商办理情形
〈将于106年2月28日前发布正式回应时说明〉
参采情形
〈将于106年2月28日前发布正式回应时说明〉
后续推动规划
〈将于106年2月28日前发布正式回应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