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早安,小妹今年有幸考上四等书记官,想请问几个关于志愿选填的问题,
我的名次在20左右,根据过往资料,大家普遍推荐往上级审填,
请问以下各个单位如果是各位会怎么排序呢?
a.最高法院(缺额1)
b.最高行政法院(缺额2)
c.台湾高等法院(缺额9)
d.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缺额5)
e.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缺额4)
另外,原PO是新竹人,想请问有前辈知道新竹地院的工作环境吗,
因为也考虑留在家乡(节省租屋费和伙食费),是否因为竹科关系,案件量会很杂呢?
最后,想请教关于住宿的问题,
受训期间,前两周似乎是在法官学院?因此有提供住宿吗?
两周过后,分发到工作单位,是否有宿舍的机会非常小?
高等法院的宿舍也一样很难排吗?如果是这样,就要提前去当地找租屋了。
抱歉问题有点多,
恳请有经验的前辈不吝赐教,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