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铨叙部民国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号令适用疑义一案
查铨叙部105年5月9日令略以,自106年1月1日以后始任公务人员者,
曾任所列12大类服务于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之年资,
得采计为公务人员休假年资;公务人员于106年1月1日前已依原规定
核定有案之休假年资仍予维持;又本部历次函释与上开规定未合者,
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适用。
对于应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于105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机关实施训练,
而于106年1月1日以后始经机关派代任用者,基于信赖保护之法理原则,
铨叙部同意其得依前开该部105年5月9日令停止适用之相关规定,
采计曾任服务年资并计公务人员休假年资,机关应主动提醒是类人员
年资采计相关事宜,以维渠等权益;至于应公务人员考试录取,
惟至106年1月1日以后始分配机关实施训练者,
仍应依该部105年5月9日令相关规定办理。
作者:
k285 (我爱邦邦)
2016-11-01 10:40:00所以意思是,像我是今年高考重考去新单位的话,我明年依然有特休可以用吗?
重考的部分请看置底文,如果分发视同调任,当然可以跟本篇解释无关,本篇是解决105年报到的约用、研究助理休假年资采旧见解
作者:
drream (等一个人咖啡)
2016-11-01 12:35:00原po好像说错了,感觉105高普考可适用欸
作者: Bacon346 (阿培根) 2016-11-01 12:40:00
第一句始任,后面又接曾任,所以始任是指任用吗lol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1-01 13:49:00105.12.31前开始训练的人员,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即使在106年才训练期满开始任用,仍可使用旧规定采计休假年资总之,就是看你 "何时到部"像今年(105)高普考填 106年才报到的预估缺因为报到训练起始日晚于 105.12.31,因此以106年新规定算休假[保留录取资格,至106.1.1后始补训练]者,亦同
楼上正解,其实我标题说明一切XD,我缩一下标题方便阅读始任应该指任用,但105年12底前报到,适用旧规定
作者:
drream (等一个人咖啡)
2016-11-01 16:58:00还是看不懂,可举例吗?
作者:
web1379 (神)
2016-11-01 17:03:00看不懂………
作者: bmtu 2016-11-01 17:05:00
明年报到好
作者:
fareen (坚持)
2016-11-01 17:11:00看不懂+1~可以用白话文分析优劣吗?
作者:
deric123 (deric)
2016-11-01 17:50:00请问这个台电职员转高考也适用吗
作者:
drream (等一个人咖啡)
2016-11-01 20:11:00目前是公务员,再考上不能并计年资,类公职就可以?什么怪规定!
作者: cake0213 2016-11-01 23:09:00
请问在哪可以找到上述说明的全文呢?目前在全国人事法规释例上查不到
作者:
ericmis (魔流剑)
2016-11-02 00:11:00谢谢大大的分享
作者: cake0213 2016-11-02 15:22:00
谢谢分享~
作者:
maymayya (别这样对我)
2016-11-03 22:40:00请问如果105就任公职,有研究助理年资,如果106年调任,那会重新计算吗?
作者: realletitia (傻了) 2016-11-05 00:57:00
请问如果目前任职于交通资位制的单位,正在等候今年高普增额分发,届时应该今年底报到或者是明年报到较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