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只提供地址是因为个资法???

楼主: aj6617 (苍月潮)   2016-10-02 10:18:05
: 个人看法:
: 教育部手上,只有小孩的出生资料,跟父母亲的资料
: 小孩子出生不一定就有名字,自然也没办法给您.
基本上
既然知道住址
一定有跟健保署或户政司要资料
不可能只有住址没有名字
然后为何会知道没上幼稚园
还不就是跟上述两个单位要到资料后
跟教育部自己手上的资料比对得知
: 另外,个人认为,教育部就是希望你们亲自现场走一趟,不要只靠电话交差了事.
: 看看 [小孩子是活着,还是(不在了)](对,有点悲情.....)
: 若什么都是已知资料,电话知道,父母知道,什么都知道.
: 会不会电话打过去,人家谎称假装小孩子还在,但小孩可能很早就GG 了??
: 结果,你们一线承办就照父母讲的填填上报交差,
: 到了明年,人没进小学......就好玩啦~~来追究责任了..
: 其实,会这样调查的对象,本来就应该属于高风险家庭.
: 不然已现在孩子是宝,会有人舍不得给孩子上幼稚园吗??
:
目前只有强迫入学条例
规定6岁至15岁未就学
各乡镇市区的强迫入学委员会要派员作家庭访问
打电话也是确认的一种
是要追究什么责任啦
况且高风险家庭是卫福部的负责业务.......
应该都有派社工在负责了
真要基层承办协助亲访
也会是卫福部发公文
教育部应该是怕有所谓的学习落差
(有上幼儿园vs没上幼儿园)
要先掌握资料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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