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教一个有关报到日适逢台风停班及中秋连假之问题。
原机关同意105年9月14日过调(派令生效日是105年8月16日),我9月14日于原机关离职,
至新机关报到,假如台风天停班,函释有说可以隔天报到,追溯前一天为报到生效日。函
释如下:
依铨叙部85年9月23日85台审二字第1352959号函释规定原定于85年8月1 日到职,适逢台
风来袭停止上班,而无法办理交接手续,故顺延1日交接报到,系属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
,如依限送审,同意从宽认定以85年8月1日为到职生效日期。故现职商调人员报到日适逢
台风停止办公顺延 1 日交接报到,依上开函释系属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同意从宽认定
以追溯实际到职日前一日为生效日期。
但9月14日隔天刚好又是中秋连假,所以想知道是否可以9月19日过去报到,报到生效日追
溯为9月14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