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有关加班与出差费

楼主: wang2028 (练功中)   2016-08-13 10:54:23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铭言:
: ※ 引述《yy2rmrn8 (北竿战神)》之铭言:
: : 标题: [请益] 有关加班与出差费
: : 时间: Tue Aug 9 22:12:24 2016
: : 以下内容是代朋友PO的
: : 先说情况
: : 因本局最近成立一个新的分处
: 当时预算有增编吗?? 没有吧.
: 钱就这么多....
: : 因此有了新的主管 在人员移拨过去之后 变是恶梦的开始
: : 新官上任便开始雷厉风行的实施铁腕政策
: 那很好啊
: : 首先是加班费超过个人上限之后 变不准再报加班
: 自己的事情自己应该做完,对吧??
: 您知道随便一句
: 您有在您每天上班时间都有认真做好做满吗?
: 要是您做是这么有效率,为何还会要加班呢?
: : 以往是超过上限之后股长可以另外写签 但这招不管用
: 人增加了,事增加了,人事费用却没跟着增加.
: : 加班费也就算了
: : 再来是出差费 现在限制出差费超过上限则不能报
: : 这项政策对于单位的同人造成困扰 因为业务需求可能要每天出差
: : 这样的限制是变相鼓励我们不要出去?
: 谁规定 要有出差费,才能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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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哪时候看到有条文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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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行政总处的出差费用规定,是顶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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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机关都可以视自己的机关预算状况,来做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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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错得离谱
谁说出差费用完全以出差旅费支给标准当上限?
公务人员保障法第24条:公务人员执行职务垫支之必要费用,得请求服务机关偿还之。
只要有事实存在 直接以保障法24条主张机关偿还
支给标准能牴触保障法?
: [只能少,不能多](请记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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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错误
: : 出差费的不满外 又要求因节能减碳冷气只能开到下午三点半= =
: 好啊,四省没达标,全部课室通通记过,要不要??? ^_^
: : 这实在很让人无言 现在这种天气外勘回来就够热了 回来不能开冷气实在是让人受不了
: : 况且本市财政状况又差不到哪里去 真的有必要这么省吗
: 有啊,不知道资本门经常门预算科目不能任意留用吗??
: 不知道上面交代说,业务费每年就是固定删吗?
: 您都不知道嘛~~~~
: 因为 [您只有想到自己] 而已.
: : 其他公文的要求就不谈了
: : 而且跟主管反映主管也没有任何作为 她只是个唯唯诺诺的奴才
: 不然呢?? 您朋友都把主管看成奴才了,
: 自傲成这副德性,以后怎做人阿??
: 公务员耶~~~~~要自傲,麻烦到外面讨赚吃好不好.
: : 而单位里面许多奴性的人又不敢反抗
: 反三小??
: 您那位朋友不也是其中一份子?
: 结果 还是只想坐等别人去当烈士......
: : 我常常在想 社会上很多人说惯老板很多
: : 我看在公家机关也是很常见的吧
: 薪水有少给吗?? 放假有不给放吗??
: 惯老板哩.
: : 政府自己带头违法 要求私人企业配合我想也是很难办到的
: 开地图砲欧??
: 政府
: "违反哪一条法"
: 请举出来!!!
: : 想请教各位 遇到这种情形要如何解决 难不成是要吞下去继续做吗?
: 辞职 啊
: 很难欧??
: 这 他 绝对 自己 就 做得到 的啊.......
: ^^^^^^^^^^^^^^^^^^^^^^^^^
: 劝他快辞,好不好?
: 这也是您做得到的,OK ?
: ^^^^^^^^^^^^^^^^
作者: cindy1234 (ellen)   2016-08-13 10:58:00
只能少,不能多 这句话很重要于报领时应依规定领取,切不可心存侥幸诈领差旅费1,000元或溢领加班费300元就要坐牢了
楼主: wang2028 (练功中)   2016-08-13 11:02:00
现在不是在讲诈领溢领 而是在讲有事实存在机关却不给付
作者: cindy1234 (ellen)   2016-08-13 13:38:00
有时侯是事实不存在家住台北市,上班地点在基隆,出差到台北也要报出差费
作者: bursty (一拜宗师)   2016-08-14 22:36:00
楼上,这样出差费本来就可以报 你说的是旅费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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