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大家好
小弟为初任公务人员,最近在机关内遇到以下问题,请各位前辈不吝指教
本单位主计要求我们在垫付款请款时要多印一张影本并盖上'与正本相符章'及'职章'
垫付款为计画经费,待年底计画结案时须将所有支出凭证正本交给补助机关请款
故主计要一张影本并盖章以示负责,这样看起来似乎是没有错
但,本课所有支出凭证正本经主计要求后皆存放于主计室,即正本在主计那
却要求我帮他印一张影本并盖上我的职章(开传票用),且该名主计有修改过我已盖
''与正本相符''的影本的前例....
想请问各位前辈
1.下次再叫我印影本盖章是否要理他
(我是认为正本都在你那了,随便你要印几份...)
2.该主计修改我已盖章的影本是否有违法之虞(该影本用于开立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