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务员版版友们好:
小弟我目前任职于某国中学务处之临时人员
想请教各位 有关于临时人员之出勤状况
若是出勤上班时迟到 不知是否会有何罚则?
是扣薪资? 还是说会以一定的违纪支数来处罚?
我想以理论上来说 应该是会扣薪资 但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罚则...
因为工作地点是在学务处 但出勤状况是总务处 在学校机关都是这样吗?
我记得应该是 在哪处室工作 就在哪签退出勤
还有征才部分 应该是人事室的职责 在学校机关却是在总务处
怎么好像跟其他行政机关有所不同? 学校机关比较特殊例外吗? @@
最后 小弟我想询问
据我所知 只要工作态度认真、效率、待人处事好 一年一聘来说 应该是会被续聘
可是 我出勤状况有迟到纪录 会影响续聘的可能吗?
毕竟有两处室的长官做考核 行政业务:学务处 出勤状况:总务处
我个人是比较担心
因为迟到纪录而不被续聘 毕竟我还在准备公务员考试
是希望能暂时短时间内在公务体系工作 也会一并准备考试...
感谢各位公务员版版友的答复与指较! (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