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休假年资并计确认

楼主: super2266 (融仔)   2016-05-26 13:19:54
大家好,以下是我的疑虑:(军职退伍后考公职,年资未衔接)
一:入伍日: 96/ 2/9
退伍日:100/12/9,
请问这样是不是算4年11个月的休假年资?抑或是以4年10个月计算
二:104/12/23受训完(正式铨叙),若104年12月可以算足一个月的话,
105年1/1起的休假天数是否为14*(1/12)=1.5天呢?
三:以上若均为正确的话,106年1/1起的休假天数是否为21天呢?【因为含军职年资的话
,算至105/12/31刚好满六年整】
跪求版友协助>< 谢谢大家
作者: asehappy   2016-05-26 14:09:00
96/2/9-100/2/9+100/2/9-100/12/8计四年十个月吧?(如有大专集训也可并计)
楼主: super2266 (融仔)   2016-05-26 14:10:00
2月跟12月 服务头尾未满一个月 不能各以一个月计算吗@@
作者: asehappy   2016-05-26 14:20:00
我搞错了,拍谢。可以各计成1个月,计4年11个月。
楼主: super2266 (融仔)   2016-05-26 14:23:00
谢谢。那请问我104年12月铨叙,这也能以一个月来计吗
作者: asehappy   2016-05-26 17:06:00
1-3都yes
作者: omega0803 (a za)   2016-05-26 21:39:00
问题一请看铨叙部95年9月6日部法二字第0952695696号至于军职年资并计休假年资,系以其役期或折算之役期为期为休假年资,并以30日为1个月之休假年资,核计后如尚未达30日之余数时,仍以1个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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