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ctor730 (哟齁)》之铭言:
小弟在地所任职,依本人经验答复如下:
: 各位版上的前辈大家好
: 小妹任职于小小公所
: 近日接到民众于公务信箱表示其持有之土地有本所之公有建物,而影响其贷款
: 公有建物有取得使用执照以及办理建物所有权登记
这部分要调"建物测量成果图",有可能是嗣后扩建时去占用到,也或许重测等因素,测量
人员错误所致,就要调旧土地登记簿誊本出来看了。
: 但因年代久远,无法得知当初是否有口头承诺或是书面资料,表示私人土地愿意提供兴建
: 公有建物
因申办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时,土地须有合法使用权源(如:租赁契约、使用同意书、
地上权、典权等)使得办理登记,故推测应该是有权占有;可调对方土地登记簿誊本他项
权利部看是否有地上权之登记。
如是嗣后扩建那部分是违建,即无权占有,对方有拆屋还地请求权(民法767)。
: 查询航照图之后,发现公有建物仅占该笔土地之一小部分
: 1.想要询问各位前辈是否要先行鉴界?
要做建物鉴界才能得知所占用土地之地号及占用面积。
: 确定公有建物是否占用私人土地,再编列预算购
: 买土地,但因为该笔土地为多人所共有,如鉴界结果确实有占用的话,是要由乡公所主
: 动向该笔土地的共有人协商,还是可以由提出问题的民众先行协商呢?
实务上来讲通常都是被占用人提出,
而通常涉及私权争执占有事件,民事上须先走调解程序,
(1)公所调解成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