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月超时45小时须“说明”关怀血汗加班 柯

楼主: jcll (救照片中..><)   2016-03-05 02:14:23
※ 引述《bouboulong (Hi:))》之铭言:
: 月超时45小时须“说明”关怀血汗加班 柯市府顾人怨
: https://goo.gl/AwQGhL
: 作者陈芃、张潼、黄意涵、陈燕珩╱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6年3月4日 上午5:50
: 苦命3兄弟↑体育局光是三月份就有27天有活动,常常晚上7、8点以后才下班,有时还要
: 值勤到10时。(陈麒全摄)
结果就是以后根本不可能报加班超过40小时
超过40就被列管 45要报告
你单位的长官会给批加班到40小时吗?
那不是要直接被上面关切....
但是事还是要做完喔...所以超过40小时的 就只能做白工了 钱和补休都没了
总之就是要让上面看到加班的时数没超过40小时 这样就不血汗了...XD
作者: laicking (三十而立)   2016-03-05 07:28:00
结果基层股科长还得私下记下属每月申请总加班时数
作者: adult (批踢踢实业坊)   2016-03-05 08:02:00
然后想升官同是在去市长信箱检举伪造文书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6-03-05 08:16:00
帮市长省加班费,上下交相贼XD
作者: fangwataru (KAI)   2016-03-05 08:17:00
真的 同意原PO与楼上所讲 会加班有两种 一种是假加班(为了补休 加班费 在单位混到很晚在回去者) 另一种是真加班(白天一直做不完坐到晚上者) 除了第一种真的很糟
作者: TREKKER (joe)   2016-03-05 08:37:00
立意好,但实务运作只会更血汗。贼:该做的工作要按时完成喔,我有对大家关怀耶。一箭双雕,其一博取关怀美名,其二节省加班费或节省补休让员工继续工作到天长地久,完成按时该完成的工作 ^ ^
作者: fangwataru (KAI)   2016-03-05 09:19:00
(承上)外 第二种通常不外乎多是简事变繁事+人少量多所致(也有可能能力不足等先在所不论) 若真如报导所言柯P新策如是做 可预期只会让北市府表面的加班报表变得漂漂亮亮而已 实际的加班问题依旧解决不了(不过第一种乱报加班的人有可能会变少拉XD) 结果就诚如原PO所说的 加班不能爆40+一堆工作还是要做+没钱没补休+有补休也无法休=血汗 血汗 还是血汗=永远缺多流动率高士气低迷=市府团队不稳定=影响施政成效 这多是连动的
作者: xiun0723 (忘记妳的脸)   2016-03-05 09:31:00
所以选(真的有加班费的)单位,比较实际反正到哪里都要加班
作者: fangwataru (KAI)   2016-03-05 10:00:00
只希望柯P能看到问题背后的问题 不要犯了第三类型错误(error of the third type) 当然 如果柯P只想看到报表很漂漂低 那就另当别论惹~www
作者: Alphaz (@@)   2016-03-05 10:42:00
柯P在民间当老板一定会是惯老板 不过目前颜色对了他以前自己跟部下都长工时 想把文化带到公部门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6-03-05 10:56:00
小丑跑到公部门也要污染公部门文化XD一堆政治素人乱政,快变马戏团XD
作者: Redblazers (另一ㄍ开始)   2016-03-05 13:07:00
奇怪市府平均加31小时/月就第一名了,怎么跟我以前在市府不一样,我猜这是可以拿加班费的时数吧,没有计入加班补休,不然31平均一天才加不到2小时,北市就我所了解,似乎没这么早下班8点看到灯火通明,应该还是常见的情形,周末也常有人看到超过20hr的只有交通局,是不是因为他是报专案其他局处都只能报补休,所以在20hr限额内
作者: R3210 (贪小便宜你会损失更多)   2016-03-05 13:17:00
因为没签专案加班,系统只能报20签准后印像中可以报到70
作者: Redblazers (另一ㄍ开始)   2016-03-05 13:19:00
如果是因为专案关系,没计入补休,这数字根本失真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6-03-05 20:07:00
加班不给报 蒐集证据告伪造文书好了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6-03-06 00:23:00
竟然还有人以为姓柯的能看见什么问题…Orz
作者: knml (法师)   2016-03-06 13:40:00
柯没这么笨,只是装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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