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先进
我回想我的公部门历程好像很坎坷
如下
实习教师 2006.8-2007.1 (实习半年 无任何薪水好像被定义为学生)
教育替代役 2007.8.31-2008.10.15 (已买年资 亦算入休假年资)
扩大就业方案(在学校) 2008.11.1-2009.6.30 (不算入休假及退休年资??)
私立学校(专任老师) 2009.9.1-2010.10.31
(不知道能否有休假及退休年资?? 但是我好像有领到
再私校上班期间交的私校退下来的退抚基金 再私校交公保)
铁路特考 2010.11.10-至今 但已考取关务特考 等待分发
请问一下 私校及实习教师休假及退休年资是否计入于公部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