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公务员升迁规定

楼主: wingstar (翼之星)   2014-08-23 13:59:13
这种情况其实说穿了很简单,
内补缺竞争时以同序列者为评比范围,
不同序列者不能搅和在一起比,
主要理由就是比较基准的公平性考量。
3月初时已经有说要给专员级去投,
但包括原PO在内均未投递,
已被视为无意愿参加甄选,
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除非原PO能举出足够的理由来说服,
否则木已成舟。
8月再开内补缺时,
把专员级人员排除在外是合理的做法,
不然专员级这票人想投就投,不想投就不投,
都给这票人去玩就好啦。
换成我是承办,我也不会让专员级来投,
就算来投,我也会在签上注明这位大哥在3月时已无参与甄选意愿,
并请纳入考量,以维其他次序列参加甄选者于竞争上的公平性。
以上意见,提供原PO参考。
※ 引述《ONLINE1 (株式会社)》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
: 想请问 本单位目前有秘书缺(8-9)
: 本人目前是专员(7-8)属次一序列
: 秘书缺已于三月在公布栏公告7天
: 当时次一序列(包括本人)无人投缺
: 现在八月在公布栏又公告7天
: 但是"只限再次一序列"也就是科员(5-7)
: 人事单位说专员(7-8)在八月都不能再丢履历,
: 三月没丢履历视同无意愿,
: 也就是次一序列均不能应征,
: 只有再次一序列才有资格应征,
: 请问这样是否侵害公务员权利?
: 限制第二次招募不能参加有法源依据吗?
: 也许有人说三月当时无人投缺,视同大家无意愿,
: 但同一个缺,是否应可八月再表示意愿,
: 本人未能理解何故,请贤才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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