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派令的教示救济问题

楼主: cvbnm0910 (yourself)   2014-08-15 17:31:53
大家好!
小的最近拿到考试及格证书
单位核发派令给我
但最后一点教示救济的部份
只写了可以提起申诉,并没有写到可以提起复审的部份
我问了我们家人事,他说派令并不影响我的公务人员身分
所以教示救济才只写了申诉
但我的想法是派令上面写“暂支荐任第六职等本俸一级,385俸点”
这不就跟我的官等、职等有关了吗?
大法官释字323.338不是都有提到可以提复审吗?
想请问各位大大的派令上面是写了可以提起申诉或复审
还是只能提申诉呢?
谢谢大家了!!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4-08-15 19:47:00
.....这个派令对阁下身份权有什么影响吗....
作者: hakuclaire (哎呀)   2014-08-15 20:05:00
你看派令的重点完全摆错.......请问你的官职等级和俸点有错吗?你干麻烦恼这个?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4-08-15 21:14:00
你是好学不倦还是真的有疑问啊?不都这样写的吗?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4-08-15 21:37:00
= = 他上面有写错吗 不然你为啥要提?
作者: aldam (aldam)   2014-08-15 22:23:00
书面行政处分,想到救济之教示,拍拍手,好学不倦
作者: smallkuli (雕鱼烧)   2014-08-15 22:46:00
若有异议要提的是复审没错,你家人事不醒人事了不过那句并不会对你的权益有所影响,该怎么提就怎么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16 07:32:00
原PO大概搞错意思,"暂支"是指 "叙薪",与身分(官/职等)意思就是 "先以六本一,385俸点支与薪俸"因为原PO尚未取得审定,而本案送审时,该员系以高考(三等)任用资格送审,依据任用法是以六本一任用,但任用最终同意权并非在机关,而是在铨叙部,故以此方式在审定前先以六本一给俸欧...刚刚看到 awanderer 回文,敝人推文辅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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