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ibu (难过)
2014-05-09 15:53:41※ 引述《myworld123 (养狗的男人)》之铭言:
: 这篇文章不讨论政治,单纯从退休制度讨论
: 根据公务员退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退休之公务人员,
: 系指依公务人员任用法律任用之"现职"公务员.
: 所以郭冠英跟谢启大回来任公务员,符合"现职"可以领退休金
: (不知道我这样的认知对不对?)
: 这样公务员的退休制度,就应该是确定几付制,就有点像劳工退休金
: 旧制,只要在你快退休前把你炒了,就不用付了.
: 但现在劳工退休金与劳保年金,都是可以中间停掉工作,后面也可以
: 不用工作,到六十五岁就可以申请,钱也不会不见
: 今天不管郭或谢有没有回任,他们以前应该也都有提拨钱到"退抚基金",
: 公务员提拨自提35%,政府(顾主)65%,那就算他们没回任,应该至少到65
: 岁按照市场利率,附息还本给他们吧,不应该都没有!?
: 劳保、劳退、国民年金都届时可以领,只是金额多少,一次或年金,也可领两个
: 也可国民年金+退抚年金(如果当公务员前有国民年金年资)
: 所以劳保、劳退、国民年金只要有年资都可以领,为何公务员一定要"现职"?
: 好像有点不太公平
给网址解答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49382
台北市人事处副处长黄新雏指出,谢启大完成辞职手续后就不是现职公务员,无法办理退
休,因此也没有退休金可领,唯一可请领的是公保和退抚基金自缴部分。
谢启大并没有不能领她以前提拨的,但她回任后在现职退休的话,就有请领“月退”的资
格。
谢启大若真是因有专才可帮忙市府才被聘任为专委,那聘她回来做十个月就退休对整个市
府运作是否真的有意义?而她这十个月到底为台北市府及台北市民做了什么?就应拿出来
检视,若无特别作为,那聘任她当然就可受公评。
谢启大的任用其实都合法,但是否所有公务员都有这种运气与福利可享,可以依照自己的
人生规划,先做二十年公务员,然后辞职后追寻梦想,等到将届龄时再有机关聘用,然后
合法的领取月退俸或一次领。相信这种例子是少之又少,也是这次的争议所在。
另比较一般业界与公务员在现实上的不同
一般业界劳工因公司经营不善、倒闭等遭资遣,或是被恶意调动,外派等导致离职的情
形很常见,而且高薪低报情形多,劳退提拨部分薪资之前最高也仅43900,虽然在制度上
较因有调整后较公保完整,但退休金请领的部分以金额上来说还是公保较高。
而公务员体系除非政府倒,或是个人相当离谱的情况,否则要被资遣的情形罕见,申诉
管道也很多,而全国各乡镇都有公务员,要调动到自己想去的区域困难度不高。也因此
绝大多数的公务员都会一直做到可申请月退时退休,但能够一直顺利做到退休年龄的劳
工却不多,这是在现实上需考量的部分。
当然,也因为工作环境、福利及退休金制度的差异,导致大多数的公务员都很难随性
的转职和辞职,而许多劳工却能够跳槽加薪或是多方尝试。
其实谢启大的事件我倒觉得现有公务人员应该是最反感的才对,请问身边有多少公务员
朋友有这种运气和福利呢?大多数都是拚死拼活做到老才敢退休,谁敢真的辞职十年后
想说还有机关会回聘我来领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