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不讨论政治,单纯从退休制度讨论
根据公务员退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退休之公务人员,
系指依公务人员任用法律任用之"现职"公务员.
所以郭冠英跟谢启大回来任公务员,符合"现职"可以领退休金
(不知道我这样的认知对不对?)
这样公务员的退休制度,就应该是确定几付制,就有点像劳工退休金
旧制,只要在你快退休前把你炒了,就不用付了.
但现在劳工退休金与劳保年金,都是可以中间停掉工作,后面也可以
不用工作,到六十五岁就可以申请,钱也不会不见
今天不管郭或谢有没有回任,他们以前应该也都有提拨钱到"退抚基金",
公务员提拨自提35%,政府(顾主)65%,那就算他们没回任,应该至少到65
岁按照市场利率,附息还本给他们吧,不应该都没有!?
劳保、劳退、国民年金都届时可以领,只是金额多少,一次或年金,也可领两个
也可国民年金+退抚年金(如果当公务员前有国民年金年资)
所以劳保、劳退、国民年金只要有年资都可以领,为何公务员一定要"现职"?
好像有点不太公平